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808.启13:9.“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随之处于对良善的感知之人的接受。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一个理解并听从主在圣言中的教导之人(参看AE 108, 180, 255节);因此,这句话也表示那些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对神性真理的接受。之所以也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感知之人,是因为“有耳,并听”表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理解真理属于思维,感知良善属于情感;这两者都属于耳朵或听觉,因为进入耳朵的东西也进入理解力的视觉,以及意愿的情感;因此,“耳朵”和“听”表示听从和服从。因此,“听”某人表示理解,向某人“侧耳”表示服从,“听从”是指这两者。
如前所示,教会的全体成员所接受的信只是一种空虚的信,因为它不包含来自任何真理的生命;我在此简要说明什么是得救之信。得救之信就是相信主是世界的救主,祂是天堂的神和大地的神,通过降世给自己披上拯救所有通过圣言从祂那里接受真理,并照这些真理生活之人的能力。前面(AE 803节)解释了那些能从祂那里接受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都是谁,就是那些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反对圣言,因而反对神的罪之人;因为人的内在通过如此行而洁净,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人就被主引领,而不是被自我引领;人被主引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真理并接受它们,也意愿并实行它们。这信就是得救之信。
“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主要的意思是,他们应当接受并相信: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里面,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在基督教会,尤其在那里的学者当中,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观念已经完全被摧毁,只在简单人当中还留有一丝痕迹,这难道不奇怪吗?因为简单人认为神是一个人,而不像学者那样认为神是没有人的形式的一个灵。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更有智慧的上古之人对神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头上围绕光环的一个人的概念,这从古人的著作,以及他们的绘画和雕像清楚看出来。此外,从亚当的时代直到亚伯拉罕、摩西和众先知,所有属教会的人都认为神是一个人。他们还看到一个人形式的神,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从圣言明显看出来。一个人形式的神就是主,这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这个地球的居民从远古时代就有神-人,或神性人身的观念,这一点从他们的偶像,以及像非洲人那样从内在思考和感知的外邦人的观念明显看出来;同样从几乎所有星球的居民那里(可参看一本单独的小著《宇宙星球》)看出来。人之所以对神性有这样一种观念,是因为它是从天堂流入的;事实上,在天堂,没有人能思想神,除非神处于人的形式。如果他不这样想,那么他对神的思维就会破灭,他自己则从天堂坠落。这是因为人的形式是天堂的形式,天使的一切思维都照着天堂的形式进行。然而,对神的这种观念作为一切观念之首,却在当今世上的学者当中被根除了,可以说到了这种程度:当仅仅说神是一个人时,他们就不能思想它。
这就是为何甚至从教会建立之初,他们就把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或人身分离了;由此导致很少有人在想到主时,会想到祂的神性,而是认为祂跟他们自己一样,是一个人。然而,凡对神性持有这种观念的人,无论他是谁,都不能进入天堂;相反,一旦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他就会被赶回去。因此,这就是“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的主要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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