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0.“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表被歪曲和亵渎的所有圣言真理。“冠冕”或宝石表示圣言的真理,尤表圣言字义上的真理,但在此表示那些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因为只见它们戴在龙的“七头上”,而“七头”表示因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而疯狂(538节)。
“冠冕”或宝石表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3-45节);那里说明,末端或表层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上的真理,由以下宝石来表示:亚伦胸牌(也就是乌陵和土明)上的十二块宝石(出埃及记28:6,15-21,30);经上说推罗王所在伊甸园中的各样宝石(以西结书28:12,13);以及构成新耶路撒冷城墙根基的十二样宝石(启示录21:17-20)。“冠冕”或宝石之所以表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一切事物因圣言的灵义,从而因圣言的属灵真理所在的天堂之光而在天使面前都是透明的;在圣言中,“石头”表示末端或表层中的真理;因此“宝石”表示透明的真理。
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之所以也被称为“冠冕”或宝石,是因为它们自身就明亮发光,无论谁拥有它们,就像世上的宝石无论在谁手里都会发光一样。有时我得以看见淫妇从地上刚来到灵人界时也戴有宝石,犹太人同样贩卖从天上所得来的宝石;由此明显可知,这种人身上的邪恶与虚假并不会改变圣言真理的亮光和光辉。因此,以下“冠冕”或宝石所表相同:从海中上来的那兽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启示录13:1);坐在朱红色兽上的那女人所戴的宝石(启示录17:3-5)。圣言的真理就是“冠冕”所表示的,这一点从启示录很明显地看出来:
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的名字是神之道。(启示录19:12,13)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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