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4

54.启1:17.“

54.启1:17.“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表示由于主的这种同在,人自己的生命的丧失或剥夺。人自己的生命无法承受主的同在,就是主在自己里面的样子,甚至无法承受祂在其圣言至内层中的样子;因为主的神性之爱完全就像太阳,没有人能承受太阳在自己里面的样子,否则他必被焚毁。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意思:
没有人能见神而活。(出埃及记33:29; 士师记13:22)
情况就是这样,所以主向天上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距离他们就像这个世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原因在于,主在这太阳里面,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尽管如此,主仍缓和并调和祂的神性,好使人能承受祂的同在。这是通过遮盖来实现的。主在圣言中向许多人揭示祂自己时,就是这样做的。事实上,祂通过遮盖与凡敬拜祂的人同在,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遵守我诫命的,我要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又:
祂要在他们里面,他们也要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5:4-5)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约翰一看见处于这种荣耀的主,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又为何三个门徒一看见处于荣耀的主,就沉睡,并有一朵云彩遮盖他们(路加福音9:32, 34)。

诠释启示录 #506

506.“树的第三部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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