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启1:17.“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表示由于主的这种同在,人自己的生命的丧失或剥夺。人自己的生命无法承受主的同在,就是主在自己里面的样子,甚至无法承受祂在其圣言至内层中的样子;因为主的神性之爱完全就像太阳,没有人能承受太阳在自己里面的样子,否则他必被焚毁。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意思:
没有人能见神而活。(出埃及记33:29; 士师记13:22)
情况就是这样,所以主向天上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距离他们就像这个世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原因在于,主在这太阳里面,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尽管如此,主仍缓和并调和祂的神性,好使人能承受祂的同在。这是通过遮盖来实现的。主在圣言中向许多人揭示祂自己时,就是这样做的。事实上,祂通过遮盖与凡敬拜祂的人同在,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遵守我诫命的,我要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又:
祂要在他们里面,他们也要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5:4-5)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约翰一看见处于这种荣耀的主,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又为何三个门徒一看见处于荣耀的主,就沉睡,并有一朵云彩遮盖他们(路加福音9:32, 34)。
399.㈢总体上的爱
⑴人的生命其实就是他的爱,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的性质,甚至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事实上,正是主导爱构成这个人。主导爱有很多附属于它的其它爱,这些爱是它的衍生物。它们看上去并不相同,但其中每种爱都被包含在主导爱中,并与主导爱一起构成一个王国。主导爱可以说是它们的国王和头领;它主宰它们,并通过作为居间目的的它们关注和追求它自己的目的(这目的既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并且既直接也间接这样做。
⑵主导爱的特征在于它是最受喜爱的。人最爱之物不断出现在他的思维中,因为它就在其意愿中,并构成其生命的本质。例如,凡爱财富胜过一切者,无论是金钱抑或财产,心里会不断盘算如何获得财富;一旦获得,便体验到最强烈的快乐;而一旦失去,便体验到最强烈的悲伤,因为他心系于此。凡爱自己胜过一切者,心里时时刻刻装着自己,想着自己,谈论自己,为自己的利益行事,因为他的生活是自我的生活。
⑶人最爱之物就是他的目的;那就是他在一切事物中所关注之物。它在其意愿中,如同河中的暗流,甚至在他正做别的事时也会将他引离并带走,因为那是赋予他生命的东西。一个人在别的事上所寻求和发现的就是这种事物,它由此要么控制他,要么与他一起行动。
⑷人与其生命的主要特性一模一样。他由此与众不同;并且若他是善,其天堂据此形成,若他是恶,其地狱据此形成。这就是他的意愿、自我(自我中心)和本质,因为它是其生命的存在(实体)。死后,这特性无法改变,因为它就是人自己。
⑸人的愉悦、喜乐和幸福的感觉都出自并取决于他的主导爱。人视其所爱之物为愉悦,因为他在其中感受到快乐。然而,他也将自己所思想却并不喜爱的事称之为快乐,但这并非其生命的快乐。爱的快乐对他来说是良善,而不快乐对他来说则是邪恶。
⑹一切善与真都通过两种爱产生,这两种爱如同它们的源头;还有两种爱则是一切恶与假的源头。作为一切善与真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而作为一切恶与假源头的这两种爱则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当后两种爱居于主导地位时,它们与前两种爱完全对立。
⑺对主之爱与对邻之爱是一切善与真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两种爱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因为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并且它们既构成人里面的天堂,故也构成他里面的教会。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则是一切恶与假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两种爱构成人里面的地狱,因为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它们摧毁人里面的教会。
⑻作为一切善与真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属天堂的爱,如前所述,它们打开并形成内在的属灵人,因为那里是它们的所居之地。而作为一切恶与假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属地狱的爱,如前所述,它们居于主导地位时,会关闭和摧毁内在的属灵人,并照着它们主宰人的程度和性质而使他变得属世和感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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