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同时是仁,或不是仁和信一起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是指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位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一样;只有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这些恶的人才有仁和信;任何人不作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实行属于仁爱的良善,相信属于信仰的真理。
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不是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性与其神性分离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愿父神为了圣子差遣圣灵”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祷告,并且为了作为第二位神的圣子,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吗?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个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他们分开,也就是说,当如此祷告时,他将自己的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也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只想到主的人性,没有同时想到主的神性;“为了圣子”意思是为了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或人性。从刚才所说的可以明显看出,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龙想吞吃那妇人的孩子,后来又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三个位格,认为唯有信拯救人,只有零星的一些人不这样思想三位一体和信。那些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的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的人;我就说,这些人不能从三位神中造出一位神;诚然,他们可以说他们是一位神,但却不能这样思想。同样,那些认为来自永恒的主的神性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祂在时间中的人性如同另一个人的人性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一样结合在一起。
这龙被称为“红”,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之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在改革宗教会中,教义的两个基本要素都是虚假,而虚假摧毁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又:
看哪,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耶利米书49:33)
以赛亚书:
叫它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又: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弥迦书:
我必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约伯记:
我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以赛亚书:
鸮鸟必在他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耶利米书: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诗篇: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玛拉基书:
我使以扫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14:6; 诗篇91:13, 14; 申命记32:33)。
“龙”在此是指那些处于唯信,并认为律法的作为无助于救赎而弃绝它们的人,这一点在灵界有时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看见过他们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长尾龙,似乎长满了荆棘状的尖刺,这些尖刺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它弓起背,尾巴甚至翘到天上,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不是指其他人。
启15:8
955.启15: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的光明和能力中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这从“殿”、“烟”、“神的荣耀”和“神的能力”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从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那里被光照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AE 948节);“烟”是指对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荣耀”是指天堂之光,就是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3, 288, 345, 874节);“神的能力”是指神性能力;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里面有来自圣言的属灵意义,但没有脱离这层意义的荣耀和能力,或光明和能力。那些不视圣言为神圣,因此其中的神性真理对他们来说没有光明和能力的人没有这层意义;而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拥有这光明和能力。原因在于,这些人通过属灵意义或灵义与天堂结合,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由此清楚可知,“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上的神性真理的光明和能力中的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
“烟”之所以表示对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理解,是因为“烟”和“云”具有相同的含义;“云”表示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可参看AE 36, 504b, 594, 906节);还因为此处的“烟”和“香的烟”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94, 539末尾节)。“烟”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烟来自火,而“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圣火”表示属天之爱。当圣言的字义被灵义光照,可以说被点燃时,这同样适用于这字义,即:那里的真理,就对它的理解而言,处于仿佛来自烟的模糊之中,直到把黑暗倾倒在光明上、造成盲目的虚假和邪恶被驱散;这就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的意思。
以赛亚书中的“烟”也表示属世意义上的神性真理: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和她的会众以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烟和火焰的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以赛亚书4:5)
同一先知书:
因呼喊的撒拉弗的声音,门槛的基柱震动,房屋充满了烟。(以赛亚书6:4)
当律法颁布时,西乃山上所看见的“烟”也是这个意思;在圣言的别处,当耶和华降临时,“山上的烟”,以及冒烟的麻(以赛亚书42:3),并与众圣徒的祈祷一同上升的香祭的烟(启示录8:4)同样是这个意思。
(关于第一诫续)
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时,他凭天堂之光不仅看到,有一位神,这神为一,还看到,神是一个人。因为他渴望看见他的神,却只能看见作为一个人的神。亚伯拉罕前后的古人就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同样,教会之外的地区的各个民族凭一种内在感知看见神,尤其那些拥有内在智慧,尽管这智慧不是从知识中获得的人。所有婴孩,儿童,小孩子,心地善良的简单成人也是如此看见神;所有星球上的居民同样如此看见神;因为他们声称,看不见的东西不能进入一个人的信仰,因为任何观念都无法从中形成。原因在于,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之人从天堂思考。整个天堂和其中的每个人都只有神是人的概念,因为整个天堂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人,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天堂。因此,对天使来说,不照着这个神性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因为天使的思维遍及天堂。整个天堂总体上类似一个人(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86节);天使照着天堂的形式思考(HH 200–212节)。
对神的这种观念从天堂流入世上的所有人,并住在他们的灵里。但它似乎在教会中那些处于来自自我的聪明之人中间被根除了,事实上被如此根除,以至于不再是一个可能的观念。原因在于,他们从空间来思想神。但当这些人成为灵时,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来思考,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在灵界,对神的一个模糊或不确定的观念不是对祂的观念。因此,那里的观念取决于某个要么坐在高处,要么坐在别处,并给出回答的人,或说这种观念属于某个要么坐在高处,要么坐在别处,并给出回应之人的。
人们从来自灵界的普遍流注中接受作为一个人的神的观念,这些观念照着感知的状态而各不相同。这就是为何三位一体神在我们这里被称为位格;又为何在教堂的绘画中,父神被描绘为一个人,亘古常在者。也正是由于这普遍流注,在基督教的外邦领域(Christian Gentilism),被称为圣徒的人,无论活的还是死的,被平民百姓当作神来崇拜,他们的雕像也受到喜爱。其它地方的许多民族也是如此;希腊、罗马和亚洲的古人同样如此,他们有许多神,这些神都被他们视为人。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把神看作一个人被植入人的灵,或说人的灵里面有一种直觉,即:把神看作一个人。来自普遍流注的东西就被称为植入或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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