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5.启12:2.“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表即将诞生的新教会的教义,以及由于龙所表示的那些人的抵制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怀了孩子”表示新生的教义,因为她腹中所怀的孩子(这孩子的出生将在第五节予以论述)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稍后会看到,就圣言的属灵之义而言,“怀孩子”(或“怀孕”)、“分娩”、“生产”除了表示孕育和产生那些具有属灵生命的事物外,并非表示别的。“她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表示由于“龙”所表示的那些人的抵制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把她追到旷野。
在圣言中,“怀孩子”(或“怀孕”)、“分娩”、“生产”并非表示别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3-6)
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难的要欢呼,因为凄凉独居者的儿女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以赛亚书54:1)
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生育的”表示外邦人,他们没有纯正的真理,因为他们没有圣言;“有丈夫的”和“多有儿女的”表示拥有圣言的犹太人。
生产七次的妇人衰萎而气绝。(耶利米书15:9)
这同样论及犹太人。
我们也曾怀孕疼痛,所产的竟像风一样,我们在地上未曾行什么拯救的事。(以赛亚书26:18)
锡安未曾劬劳就生产,未觉疼痛就生出男孩;大地岂能一日而生,一个民族岂能一时而产?我既使她临产,岂不使她生产呢?我既使她生产,岂能使她闭胎不生呢?(以赛亚书66:7-9)
大地啊,你在主的面前,就是雅各神的面前,要经历产难。(诗篇114:7)
唉,今日,婴孩临到生产的关口,却没有力量生产。(以赛亚书37:3)
训必大大痛苦(travail,分娩的阵痛),挪必被攻破。(以西结书30:15,16)
我听见产妇的声音,好像生头胎疼痛的声音,是锡安女子的声音,她喘着气,但开双手,说,我有祸了,我的灵魂由于杀人者发昏。(耶利米书4:31)
剧疼和痛苦必将他们抓住,他们疼痛,好像生产的妇人一样。(以赛亚书13:8)
以法莲的罪孽包裹,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到了胎儿的产期不当迟延。(何西阿书13:12,13)
以法莲人,你的荣耀必如鸟飞去,必不生产、不怀胎、不成孕;耶和华啊,你要使他们胎坠乳干;即或生产,我必杀他们所生的爱子。(何西阿书9:11,12,14,16)
在这些经文中,接受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的艰难也是以涉及产痛的许多事来描述的,在其它许多地方也一样。此外,耶和华,就是主,被称为“自母胎(或母腹)的造作者或形成者”(以赛亚书44:2,24; 49:1,5);“自母胎或母腹的造作者或形成者”(Former from the womb)表示改造者。
900.“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从“灵说”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灵说”是指肯定这是真的,因为“天使”和“灵”一样,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劳苦”是指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并来自它们的侵扰,因而是指试探(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息了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处于它们,或说摆脱它们。这清楚表明,“灵说,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是真的。前一节论述了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并承认祂的神性之人所经历的试探,因此本节论述属灵的试探之后的安慰;因为如前所述(AE 897节),喜乐在一切属灵的试探之后出现。
“劳苦”是指试探,因为试探是灵魂的劳苦,或属灵的劳苦;以赛亚书中的“劳苦”也是指它们:
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他就必看见种,也必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他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以赛亚书53;10, 11)
这些话论及主,这一整章都在论述祂。“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描述了主所受的试探,它们是最严重、最痛苦的,因为它们是忍受众地狱的;通过试探,自我之爱被破碎,因而身体被压伤和虚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表示如果祂忍受试探以至于死;“他就必看见种”表示神性真理必从祂发出,“种”表示真理,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必延长日子”表示也必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长”,因而“延长”论及良善(参看AE 629a节),“日子”表示状态。“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表示因此,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要被保持在神序中;“灵魂的劳苦”表示通过试探;“他必看见,便满足”表示荣耀。这就是这些话在至高意义上的含义,至高意义论述主。但在相对意义上,它们描述了人类的拯救,主出于神性之爱为人类争战。
经上说,“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就好像他是否这样做是值得怀疑的事。但此处所包含的真理与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的话所包含的一样:
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会再取回来;没有人夺去我的灵魂,是我自己舍弃的;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7, 18)
没有人能看到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除非他知道什么叫试探,人通过试探重生。因为在这些试探中,人被保持在他的自由中,由此在他看来,就好像他凭自己争战。事实上,人在试探中所拥有的属灵自由比他没有在试探中时所拥有的更强有力,因为它更内在。除非人在试探中出于这种自由争战,否则他不能变得属灵;因为一切自由都属于爱,故那时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对永生的爱争战;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内在才能打开,人才能重生。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主的这些话包含什么,即:祂出于祂自己的自由争战,最终舍弃祂的灵魂,以便祂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从而可以凭祂自己成为公义,祂若不出于祂的自由,就不能成为公义;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
那些不知道这个奥秘的人会像阿里乌斯派一样解读这些话,即:主是被收养的,不是神真正的儿子;因此,祂被收养,是因为祂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或忍受十字架的死亡;殊不知,这些话涉及祂凭自己的能力从祂的人身与地狱争战,并战胜了它们,还凭自己的能力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祂自己里面的真正神性合一,从而使它成为神性;如果绝对的自由没有留给祂的人身,那么这一切事是绝无可能成就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以赛亚书中说:“如果祂以他的灵魂作为赎罪祭。”自由属于爱,属于意愿,因而属于人的生命,表面上看,自由似乎是他自己的自我,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 145节)一书。人必须有自由才能重生,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1937, 1947, 2876, 2881, 3145, 3158, 4031, 8700节)。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法以其它方式被植入人,表面上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AC 2877, 2879—2880, 8700节)。凡被迫所行的,都不与人结合(AC 2875, 8700节)。自我强迫来自自由,被强迫不是(AC 1937, 2881节)。一切试探里面都有自由,但这种自由在人里面更内在地来自主,因此,他才会争战,想要获胜,而不是被打败,而没有自由,他不会这样做(AC 1937, 1947, 2881节)。主独自并凭祂自己的能力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AC 1692, 1813, 2816, 4295, 8273, 9937节)。因此,主唯独凭祂自己成为公义(AC 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节)。主的最后试探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那时祂获得了完全的胜利,祂通过这最后的审判征服了地狱,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AC 2776, 2803, 2813—2814, 10655, 10659, 10828节)。这一切都来自《属天的奥秘》,《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以下标题从中摘录的更多:人的自由(可参看NJHD 148—149节);总体上的试探(NJHD 196-200节);主所受的试探(NJHD 201, 3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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