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5.启12:2.“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表示即将出现或新生的新教会的教义,以及因“龙”所指的那些人的抗拒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怀了孩子”表示新生的教义,因为子宫里的“孩子”(启12:5论述了他的出生)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稍后我们会看到,在圣言的灵义上,“怀孩子”、“产痛或阵痛”、“生产”只表示孕育和生出那些属于属灵生命的事物。“她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表示由于“龙”所指的那些人的抗拒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把她追到旷野。
在圣言中,“怀孩子”(或“怀孕”)、“阵痛或产痛”、“生产或生育”并非表示别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3-6)
以赛亚书:
你这不怀孕、不生育的,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痛的,要欢呼,因为凄凉独居者的儿子比已婚妻子的儿子还多。(以赛亚书54:1)
撒母耳记:
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儿女多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生育的”表示外邦人,他们没有真正的真理,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已婚的”和“儿女多的”表示拥有圣言的犹太人。耶利米书:
生过七个的,要呼出自己的灵魂。(耶利米书15:9)
这话也论及犹太人。以赛亚书:
我们也曾怀孕阵痛,仿佛生出风,我们未曾在地上施行拯救。(以赛亚书26:18)
又:
她未曾阵痛就生产,剧痛尚未来到,就生了男孩;地能在一天之内就产出吗?一个民族能在一时之间就生下来吗?我岂能打破不生产呢?岂能使她闭胎不生呢?(以赛亚书66:7-9)
诗篇:
大地啊,你在主的面前,就是雅各神的面前,要经历阵痛。(诗篇114:7)
以赛亚书:
唉,今日,儿子到了母体的口,却没有力量生产。(以赛亚书37:3)
以西结书:
训必阵痛,挪必被突破。(以西结书30:15, 16)
耶利米书:
我听见一个病人的声音,好像生头胎经历产痛的人,是锡安女子的声音,她叹气,伸开手,我有祸了,我的灵魂因杀人者而发昏。(耶利米书4:31)
以赛亚书:
疼痛与痛苦抓住他们,他们阵痛,好像生产的妇人一样。(以赛亚书13:8)
何西阿书:
以法莲的罪孽包裹,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为他在儿子的子宫里没有延续他的时间。(何西阿书13:12, 13)
又:
以法莲人,你的荣耀必如鸟飞去,没有生产、肚腹、成孕;耶和华啊,求你给他们坠胎的子宫和干枯的乳房;即使他们生产,我必杀死他们的肚腹所渴慕的。(何西阿书9:11, 12, 14, 16)
这些经文也通过与“产痛”有关的许多事物来描述接受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艰难,其它许多地方也是这样描述的。此外,耶和华,即主,被称为“从子宫形成者”(以赛亚书44:2, 24; 49:1, 5);“从子宫形成者”(Former from the womb)是指改造者。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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