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31

531.对此,我补充

531.对此,我补充这件难忘的事:
我突然得了一种几乎致命的疾病。我整个头都受到沉重的压迫。有一股瘟疫的烟雾从叫“所多玛和埃及”的耶路撒冷冒上来。我疼得半死,盼着结束。我就这样在床上躺了三天半。我的灵这样受苦,我的身体也因它受苦。然后,我听见周围有声音说:“看哪,那个只宣扬悔改、罪得赦免和人基督的人,他死在我们城市的街道上了。”他们问一些神职人员他是否值得安葬。他们说:“不,就让他躺在那里,叫人们看看。”他们就来来回回地走过,嘲笑着。事实上,这一切发生在我解释《启示录》这一章的时候。那时,我听到了嘲笑者的冷言冷语,尤其是这些话:“一个人若没有信仰,怎能悔改呢?人基督怎能被拜为神呢?既然我们靠白白的恩典得救,而不是靠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那么,除了唯信,就是父神差圣子除去律法的诅咒,将祂的功德归给我们,从而使我们在祂眼里称义,通过祂的使者牧师赦免我们的罪,然后赐予我们圣灵在我们里面运作一切良善外,我们还需要什么呢?这难道不符合圣经、不符合理性吗?”听到这话,站在旁边的人群都鼓起掌来。
我听到这些话,却不能回应,因为我几乎要死了。但三天半后,我的灵恢复了,我在灵里离开那条街道,进入城市,再次说:“悔改信基督吧,你们的罪就会赦免,你们也会得救;否则,你们就会灭亡。主不是亲自传悔改的道,叫罪得赦,让人信祂吗?祂不是吩咐门徒也这样传吗?你们信仰的教条不是导致对你们的生活方式缺乏关注吗?”但他们回答说:“一派胡言!难道圣子没有作出补偿吗?难道圣父没有把它归于我们,让我们信它的人称义吗?因此,我们被恩典的灵所引导;那么,我们有什么罪呢?死亡对我们有什么权柄呢?或说死亡与我们什么关系呢?你这宣讲罪和悔改的人,难道不明白这福音吗?”但这时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一个不知悔改之人的信仰是什么呢?不就是死的信仰吗?末日到了,末日临到你们这些在自己眼里安全,无可指责,因自己的信仰称义的人身上,你们这群魔鬼。”突然,一道深深的鸿沟在那城中间裂开,裂得越来越宽;房子一栋接一栋地倒塌,被吞没了;很快水就开始从宽大的漩涡中涌上来,淹没了这片荒场。
当他们就这样浸入水中,似乎被淹没时,我很想知道他们在深渊里的命运。我从天上被告知:“你必看到、听到。”然后,似乎淹没他们的水在我眼前消失了;因为在灵界,水是对应,因此出现在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周围。于是,我看见他们在一个沙地或沙谷,那里堆积着成堆的石头;他们在其中奔跑,哀叹自己被赶出了他们那座伟大的城市。他们中的一些人扬声喊道:“为什么这一切临到我们身上?难道我们的信仰没有使我们变得干净、纯洁、公义和神圣吗?”另一些人则说:“我们不是因我们的信仰而被清洗、洁净,称义和成圣了吗?”还有些人说:“我们不是因我们的信仰而变成这样:我们可以出现在父神面前,被视为和算作干净、纯洁、公义和神圣,并在天使面前被如此宣布吗?我们不是已经和解,被挽回、赎罪,因而从罪中被赦免或释放、清洗和擦干净了吗?律法的定罪不是被基督除去了吗?那么,为什么我们被当作定罪的人扔在这里?一个宣讲罪的自以为是的传道者告诉我们:‘要相信基督,悔改吧。’我们相信了基督的功德,不就相信祂了吗?我们承认了自己是罪人,不就悔改了吗?那么,为什么这一切会临到我们身上?”
但这时,有声音从一边传来,直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抓住你们的任何罪吗?你们检查过自己吗?你们因此避开任何邪恶,如同反对神的罪了吗?因为不避开罪的人,就仍留在罪中;罪不就是魔鬼吗?所以你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导过;但祂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6, 27)
马太福音(7:22, 23)也论到他们。因此,你们离开吧,各人到各人的地方去。你们会看到洞穴的开口,就进去吧!在那里,你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然后得到与你们的工作量相称的食物。如果你们不这样做,饥饿会迫使你们进去。”
此后,有声音从天上传给地上在那座大城之外的一些人(启示录11:13也描述了他们),大声说:“你们要小心,小心你们如何与这类人交往。难道你们不明白,那些被称为罪和罪孽的邪恶会使人变得肮脏和不洁吗?除非通过实实在在的悔改和对耶稣基督的信仰,否则人怎能从这些邪恶中被清洗和洁净呢?实实在在的悔改就是反省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在主面前承担责任、忏悔它们,祈求帮助和能力来抵抗它们,从而停止它们,过一种新的生活,并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事。当你们靠近圣餐时,一年做这么一两次;以后当你们所犯的罪复发时,你们就对自己说,我们不同意它们,或说不愿做它们,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悔改。
“谁不明白,凡不查找并看到自己罪的人仍留在罪中?因为一切邪恶自出生时都是令人快乐的;报复、行淫、诈骗或掠夺、亵渎,尤其出于自我之爱统治其他人,都是令人快乐的。难道不是快乐使它们逃过注意吗?也许有人会说,它们是罪,难道你们不是因这快乐而给它们找借口吗?事实上,你们通过虚假来说服自己,证实它们不是罪,从而继续留在罪中,而且后来犯的罪比以前更多,直到你们再也不知道罪是什么,甚至不知道罪是否存在。对凡真正悔改的人来说,情况则不同。他将他所认识并承认的邪恶称为罪,因此开始避开和远离它们,感觉它们的快乐并不令人快乐。情况越是这样,他就越看到并热爱良善,最终感受到它们里面的快乐,这是天堂的快乐。总之,任何人弃绝魔鬼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接纳,并被主教导、引领,远离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从地狱到天堂的路只此一条,别无他途。”
令人惊讶的是,改革宗信徒对实实在在的悔改有某种根深蒂固的抗拒、反对和厌恶,并且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们无法强迫自己反省自己,也无法看到自己的罪,并在神面前认罪。当他们试图这样做时,就好像有一种恐惧侵袭他们。在灵界,我曾就这个问题问过很多人,他们都说这超出了他们的能力。当听说天主教徒一直这样做,也就是说,在神父面前反省自己,并公开认罪时,他们非常惊讶,尤其是改革宗信徒甚至私下里在神面前都不能这样做,尽管在靠近圣餐前,他们也被要求这样做。有些人调查其中的原因,发现是唯信引发了这种不悔改的状态和这样的心。然后,他们得以看到天主教徒中那些崇拜基督,不向圣徒祈求,也不崇拜所谓的基督代理人,或任何祂钥匙的持有者之人,都得救了。
这事以后,就听见似乎有雷声,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话,说:“我们感到震惊!告诉改革宗的会众,要相信基督,做悔改的工作,你们就会得救。”我进一步说:“洗礼难道不是一种悔改的圣礼,因而是引入教会吗?教父母代表受洗的人所承诺的,除了让他放弃魔鬼及其作为外,还有什么呢?圣餐不是一种悔改的圣礼,因而是引入天堂吗?在靠近圣餐之前,领受圣餐的人不是被告知,他们要彻底悔改,或说必须完全做悔改的工作吗?教理问答,也就是基督教会的普遍教义,不是在教导悔改吗?第二块石版上的六条诫命不都在说,不可作这样或那样的恶,要行这样或那样的善吗?因此,你们本可以知道,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良善;在此之前,他不知道什么是良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邪恶。”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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