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31

531.对此,我补充

531.对此,我补充这件难忘的事:
我突然得了一种几乎致命的疾病。我整个头都受到沉重的压迫。有一股瘟疫的烟雾从叫“所多玛和埃及”的耶路撒冷冒上来。我疼得半死,盼着结束。我就这样在床上躺了三天半。我的灵这样受苦,我的身体也因它受苦。然后,我听见周围有声音说:“看哪,那个只宣扬悔改、罪得赦免和人基督的人,他死在我们城市的街道上了。”他们问一些神职人员他是否值得安葬。他们说:“不,就让他躺在那里,叫人们看看。”他们就来来回回地走过,嘲笑着。事实上,这一切发生在我解释《启示录》这一章的时候。那时,我听到了嘲笑者的冷言冷语,尤其是这些话:“一个人若没有信仰,怎能悔改呢?人基督怎能被拜为神呢?既然我们靠白白的恩典得救,而不是靠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那么,除了唯信,就是父神差圣子除去律法的诅咒,将祂的功德归给我们,从而使我们在祂眼里称义,通过祂的使者牧师赦免我们的罪,然后赐予我们圣灵在我们里面运作一切良善外,我们还需要什么呢?这难道不符合圣经、不符合理性吗?”听到这话,站在旁边的人群都鼓起掌来。
我听到这些话,却不能回应,因为我几乎要死了。但三天半后,我的灵恢复了,我在灵里离开那条街道,进入城市,再次说:“悔改信基督吧,你们的罪就会赦免,你们也会得救;否则,你们就会灭亡。主不是亲自传悔改的道,叫罪得赦,让人信祂吗?祂不是吩咐门徒也这样传吗?你们信仰的教条不是导致对你们的生活方式缺乏关注吗?”但他们回答说:“一派胡言!难道圣子没有作出补偿吗?难道圣父没有把它归于我们,让我们信它的人称义吗?因此,我们被恩典的灵所引导;那么,我们有什么罪呢?死亡对我们有什么权柄呢?或说死亡与我们什么关系呢?你这宣讲罪和悔改的人,难道不明白这福音吗?”但这时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一个不知悔改之人的信仰是什么呢?不就是死的信仰吗?末日到了,末日临到你们这些在自己眼里安全,无可指责,因自己的信仰称义的人身上,你们这群魔鬼。”突然,一道深深的鸿沟在那城中间裂开,裂得越来越宽;房子一栋接一栋地倒塌,被吞没了;很快水就开始从宽大的漩涡中涌上来,淹没了这片荒场。
当他们就这样浸入水中,似乎被淹没时,我很想知道他们在深渊里的命运。我从天上被告知:“你必看到、听到。”然后,似乎淹没他们的水在我眼前消失了;因为在灵界,水是对应,因此出现在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周围。于是,我看见他们在一个沙地或沙谷,那里堆积着成堆的石头;他们在其中奔跑,哀叹自己被赶出了他们那座伟大的城市。他们中的一些人扬声喊道:“为什么这一切临到我们身上?难道我们的信仰没有使我们变得干净、纯洁、公义和神圣吗?”另一些人则说:“我们不是因我们的信仰而被清洗、洁净,称义和成圣了吗?”还有些人说:“我们不是因我们的信仰而变成这样:我们可以出现在父神面前,被视为和算作干净、纯洁、公义和神圣,并在天使面前被如此宣布吗?我们不是已经和解,被挽回、赎罪,因而从罪中被赦免或释放、清洗和擦干净了吗?律法的定罪不是被基督除去了吗?那么,为什么我们被当作定罪的人扔在这里?一个宣讲罪的自以为是的传道者告诉我们:‘要相信基督,悔改吧。’我们相信了基督的功德,不就相信祂了吗?我们承认了自己是罪人,不就悔改了吗?那么,为什么这一切会临到我们身上?”
但这时,有声音从一边传来,直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抓住你们的任何罪吗?你们检查过自己吗?你们因此避开任何邪恶,如同反对神的罪了吗?因为不避开罪的人,就仍留在罪中;罪不就是魔鬼吗?所以你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导过;但祂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6, 27)
马太福音(7:22, 23)也论到他们。因此,你们离开吧,各人到各人的地方去。你们会看到洞穴的开口,就进去吧!在那里,你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然后得到与你们的工作量相称的食物。如果你们不这样做,饥饿会迫使你们进去。”
此后,有声音从天上传给地上在那座大城之外的一些人(启示录11:13也描述了他们),大声说:“你们要小心,小心你们如何与这类人交往。难道你们不明白,那些被称为罪和罪孽的邪恶会使人变得肮脏和不洁吗?除非通过实实在在的悔改和对耶稣基督的信仰,否则人怎能从这些邪恶中被清洗和洁净呢?实实在在的悔改就是反省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在主面前承担责任、忏悔它们,祈求帮助和能力来抵抗它们,从而停止它们,过一种新的生活,并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事。当你们靠近圣餐时,一年做这么一两次;以后当你们所犯的罪复发时,你们就对自己说,我们不同意它们,或说不愿做它们,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悔改。
“谁不明白,凡不查找并看到自己罪的人仍留在罪中?因为一切邪恶自出生时都是令人快乐的;报复、行淫、诈骗或掠夺、亵渎,尤其出于自我之爱统治其他人,都是令人快乐的。难道不是快乐使它们逃过注意吗?也许有人会说,它们是罪,难道你们不是因这快乐而给它们找借口吗?事实上,你们通过虚假来说服自己,证实它们不是罪,从而继续留在罪中,而且后来犯的罪比以前更多,直到你们再也不知道罪是什么,甚至不知道罪是否存在。对凡真正悔改的人来说,情况则不同。他将他所认识并承认的邪恶称为罪,因此开始避开和远离它们,感觉它们的快乐并不令人快乐。情况越是这样,他就越看到并热爱良善,最终感受到它们里面的快乐,这是天堂的快乐。总之,任何人弃绝魔鬼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接纳,并被主教导、引领,远离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从地狱到天堂的路只此一条,别无他途。”
令人惊讶的是,改革宗信徒对实实在在的悔改有某种根深蒂固的抗拒、反对和厌恶,并且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们无法强迫自己反省自己,也无法看到自己的罪,并在神面前认罪。当他们试图这样做时,就好像有一种恐惧侵袭他们。在灵界,我曾就这个问题问过很多人,他们都说这超出了他们的能力。当听说天主教徒一直这样做,也就是说,在神父面前反省自己,并公开认罪时,他们非常惊讶,尤其是改革宗信徒甚至私下里在神面前都不能这样做,尽管在靠近圣餐前,他们也被要求这样做。有些人调查其中的原因,发现是唯信引发了这种不悔改的状态和这样的心。然后,他们得以看到天主教徒中那些崇拜基督,不向圣徒祈求,也不崇拜所谓的基督代理人,或任何祂钥匙的持有者之人,都得救了。
这事以后,就听见似乎有雷声,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话,说:“我们感到震惊!告诉改革宗的会众,要相信基督,做悔改的工作,你们就会得救。”我进一步说:“洗礼难道不是一种悔改的圣礼,因而是引入教会吗?教父母代表受洗的人所承诺的,除了让他放弃魔鬼及其作为外,还有什么呢?圣餐不是一种悔改的圣礼,因而是引入天堂吗?在靠近圣餐之前,领受圣餐的人不是被告知,他们要彻底悔改,或说必须完全做悔改的工作吗?教理问答,也就是基督教会的普遍教义,不是在教导悔改吗?第二块石版上的六条诫命不都在说,不可作这样或那样的恶,要行这样或那样的善吗?因此,你们本可以知道,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良善;在此之前,他不知道什么是良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邪恶。”






诠释启示录 #1012

启16:17 10

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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