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它们就是祂自己并从祂发出。“耶和华或主的脸”是指在祂本质中的神性本身,也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见于下面提到“神的脸”的地方的解释。“满有力地发光的日头”所表相同。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看似一轮太阳,正是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以这种方式显现,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16-225节)和《圣爱与圣智》(83-107节)。
此处仅从圣言证实,“日头”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神性之爱,同时指祂的神性智慧。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那日,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那日”是指当旧教会被摧毁,新教会即将建立时,主的降临;“月光”是指源于仁的信,“日光”是指源于爱、因而源于主的聪明和智慧。以赛亚书:
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永远的光。(以赛亚书60:20)
不再下落的“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和智慧。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磐石对我说话,好像日出时的晨光。(撒母耳记下23:3-4)
“以色列的磐石”是指主。诗篇:
祂的宝座如日头。(诗篇89:36–37)
这话论及大卫,但在那里,“大卫”是指主。诗篇:
他们必因太阳敬畏你。在祂的日子,义人要发旺,大有平安,直到月亮不在;圣子的名必在日头面前;所有民族都要因祂蒙福。(诗篇72:5, 7, 17)
这些话也论及主。由于在天堂,主看似一轮太阳,所以:
当耶稣变形像时,祂的脸面发光如日头,衣裳如光。(马太福音17:1-2)
论到从天而降的大力天使,经上说:
他披着云彩,脸面像日头。(启示录10:1)
论到那妇人,经上说:
只见她身披日头。(启示录12:1)
在这些经文中,“日头”也表示来自主的爱和智慧;“妇人”是指教会,该教会被称为新耶路撒冷。
由于“日头”是指爱和智慧方面的主,所以在以下经文中,“日头”表示什么,就很明显了;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察罚世界,因罪孽察罚恶人。(以赛亚书13:9-11;以赛亚书24:21, 23)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诸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来到,一个黑暗的日子,日头和月亮也不放光,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
又: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的大日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又:
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日月昏暗。(约珥书3:14–15)
启示录:
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白昼的第三部分没有光。(启示录8:12)
又: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又:
日头因这坑的烟昏暗了。(启示录9:2)
在这些经文中,“日头”不是指这个世界的太阳,而是指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当人里面有邪恶和虚假时,经上就说这些“昏暗了”、“黑暗了”、“被遮蔽了”、“变黑了”。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谈到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末期时,祂所说的话也是指类似的事: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25)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弥迦书:
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弥迦书3:5-6)
阿摩司书:
到那日,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光明的白昼黑暗。(阿摩司书8:9)
耶利米书:
生产七个的妇人,呼出她的灵魂;尚在白昼,她的日头就落下。(耶利米书15:9)
这话论及犹太教会,它“呼出它的灵魂”,也就是将要灭亡;“日头落下”表示不再有任何爱和仁。
在约书亚记,经上说:
日头停在基遍,月亮止在亚雅仑谷。(约书亚记10:12-13)
这看起来像是历史,其实是预言,是从《雅煞珥书》中引用的,《雅煞珥书》是一本预言书,因为经上说:
这事岂不是写在雅煞珥书上吗?(约书亚记10:13)
大卫也提到这本书是预言书(撒母耳记下1:17, 18);在哈巴谷书,经上也说了类似的话:
诸山动摇,日月都停在原处。(哈巴谷书3:10-11)
以赛亚书:
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以赛亚书60:20)
因为使日月停住,将毁灭宇宙。
由于“日头”是指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方面的主,所以古人在神圣的敬拜中面朝日出的方向;他们的圣殿也是如此,这一习俗流传至今。在这些经文中,“日头”不是指这个世界的太阳,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拜世上的太阳和月亮被视为亵渎和可憎的事(可参看民数记5:1-4; 申命记4:19; 17:3, 5; 耶利米书8:1, 2; 43:10, 13; 44:17-19, 25; 以西结书8:16);因为“世界的太阳”是指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的骄傲;自我之爱与神性之爱截然对立,自我聪明的骄傲与神性智慧截然对立。崇拜世界的太阳也是承认自然界为创造者,承认人自己的谨慎是那产生一切事物的,这涉及对神的否认和对圣治的否认。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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