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9.启11:19.“于是神的殿在天上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约柜”表示新天堂,在新天堂,主以其神性人身受到敬拜,他们照着主的十诫生活,这两条是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结合由此实现。“神的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样表示天使所在的天堂,以及地上的教会;这三者由“神的殿”来表示,并且它们不可分离(可参看AR 191节);但此处“神的殿”表示在天使们所在的天堂,在其神性人身中的主,因为它被称为“神在天上的殿”。“殿中的约柜”是指十诫,因为约柜里面只有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殿开了”表示这两者,即神性人身和十诫,也就是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现在被看到了,并且在恶人被扔进地狱之后就已经被看到了(AR 528节)。经上之所以说“祂殿中的约柜”,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如下面所看到的。
但先要说一说十诫。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证是恶呢?如果人类不知道这些事,如果不立法来防范这些罪行,那么人类必灭亡;因为若没有这些法律,社会、共和国或王国就会崩溃。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比其他所有民族愚蠢得多,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呢?因此,任何人都可能想知道,为何耶和华亲自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律法,还用自己的手指头写下来。但请听:耶和华亲自以如此大的神迹颁布它们,并用祂的手指头写下来,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些律法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属灵的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向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耶和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这些律法成为宗教的律法。因为很明显,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祂都会令其成为宗教的事,为了祂,也为了人,必须遵守,这样他才能得救。
由于这些律法是主即将在以色列民族当中建立的教会的初熟果子,它们简要概括地包含了宗教的一切,使得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成为可能,所以它们如此神圣,以至于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神圣的了。它们是至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在火中降临,然后山冒烟、震动,并有雷轰、闪电、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 18; 申命记5:22-26);在耶和华降临之前,百姓做好预备,使自己分别为圣三天(出埃及记19:10, 11, 15);在山四围定界限,免得有人靠近山脚,恐怕他死亡(出埃及记19:12-13, 20-23; 24:1, 2);这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用神的手指头来写的(出埃及记31:18; 32:15-16; 申命记9:10);当摩西第二次带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这两块石版被放在柜子里(出埃及记25:16; 40:20; 申命记10:5; 列王纪上8:9);约柜在会幕中的所在之地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 以及其它地方);约柜因其中的律法而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民数记10:35-36; 撒母耳记上6:2; 诗篇132:8);耶和华在约柜上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 民数记7:89);由于这律法的神圣,亚伦不允许进到幔子里面,就是约柜所在的地方,除非是献祭和烧香,免得他死亡(利未记16:2-14等);由于主在约柜里面的律法中的同在和能力,约旦河的水被切断,只要约柜停在中间,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约书亚记3:1-17; 4:5-20);抬着约柜环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了(约书亚记6:1-20);非利士人的神大衮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头在那庙的门槛上被折断(撒母耳记上5:3, 4);以革伦人和伯示麦人因约柜有数千人被击杀(撒母耳记上5-6章);大卫献祭、欢欢喜喜地将约柜运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乌撒因扶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6, 7);耶路撒冷圣殿里的约柜是至内在部分(列王纪上6:19等; 8:3-9);有律法写在其上的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柜子凭它们而被称为约柜,律法本身被称为约(民数记10:33; 申命记4:13, 23; 5:2-3; 9:9; 约书亚记3:11; 列王纪上8:19, 21; 以及其它地方)。
被称为“约”的律法表示结合;原因在于,“约”是为了爱、友谊、联合,因而为了结合而立的。因此,论到主,经上说:祂要作人民的约(以赛亚书42:6; 49:8);祂被称为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祂的血被称为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 撒迦利亚书9:11; 出埃及记24:4-10)。因此,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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