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9.启11:19.“于是神的殿在天上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约柜”表示新天堂,在新天堂,主以其神性人身受到敬拜,他们照着主的十诫生活,这两条是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结合由此实现。“神的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样表示天使所在的天堂,以及地上的教会;这三者由“神的殿”来表示,并且它们不可分离(可参看AR 191节);但此处“神的殿”表示在天使们所在的天堂,在其神性人身中的主,因为它被称为“神在天上的殿”。“殿中的约柜”是指十诫,因为约柜里面只有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殿开了”表示这两者,即神性人身和十诫,也就是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现在被看到了,并且在恶人被扔进地狱之后就已经被看到了(AR 528节)。经上之所以说“祂殿中的约柜”,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如下面所看到的。
但先要说一说十诫。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证是恶呢?如果人类不知道这些事,如果不立法来防范这些罪行,那么人类必灭亡;因为若没有这些法律,社会、共和国或王国就会崩溃。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比其他所有民族愚蠢得多,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呢?因此,任何人都可能想知道,为何耶和华亲自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律法,还用自己的手指头写下来。但请听:耶和华亲自以如此大的神迹颁布它们,并用祂的手指头写下来,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些律法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属灵的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向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耶和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这些律法成为宗教的律法。因为很明显,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祂都会令其成为宗教的事,为了祂,也为了人,必须遵守,这样他才能得救。
由于这些律法是主即将在以色列民族当中建立的教会的初熟果子,它们简要概括地包含了宗教的一切,使得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成为可能,所以它们如此神圣,以至于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神圣的了。它们是至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在火中降临,然后山冒烟、震动,并有雷轰、闪电、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 18; 申命记5:22-26);在耶和华降临之前,百姓做好预备,使自己分别为圣三天(出埃及记19:10, 11, 15);在山四围定界限,免得有人靠近山脚,恐怕他死亡(出埃及记19:12-13, 20-23; 24:1, 2);这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用神的手指头来写的(出埃及记31:18; 32:15-16; 申命记9:10);当摩西第二次带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这两块石版被放在柜子里(出埃及记25:16; 40:20; 申命记10:5; 列王纪上8:9);约柜在会幕中的所在之地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 以及其它地方);约柜因其中的律法而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民数记10:35-36; 撒母耳记上6:2; 诗篇132:8);耶和华在约柜上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 民数记7:89);由于这律法的神圣,亚伦不允许进到幔子里面,就是约柜所在的地方,除非是献祭和烧香,免得他死亡(利未记16:2-14等);由于主在约柜里面的律法中的同在和能力,约旦河的水被切断,只要约柜停在中间,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约书亚记3:1-17; 4:5-20);抬着约柜环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了(约书亚记6:1-20);非利士人的神大衮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头在那庙的门槛上被折断(撒母耳记上5:3, 4);以革伦人和伯示麦人因约柜有数千人被击杀(撒母耳记上5-6章);大卫献祭、欢欢喜喜地将约柜运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乌撒因扶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6, 7);耶路撒冷圣殿里的约柜是至内在部分(列王纪上6:19等; 8:3-9);有律法写在其上的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柜子凭它们而被称为约柜,律法本身被称为约(民数记10:33; 申命记4:13, 23; 5:2-3; 9:9; 约书亚记3:11; 列王纪上8:19, 21; 以及其它地方)。
被称为“约”的律法表示结合;原因在于,“约”是为了爱、友谊、联合,因而为了结合而立的。因此,论到主,经上说:祂要作人民的约(以赛亚书42:6; 49:8);祂被称为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祂的血被称为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 撒迦利亚书9:11; 出埃及记24:4-10)。因此,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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