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7.“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小的带大的”表示那些热爱属于主的事物之人,无论程度大小。“敬畏主名”表示热爱属于主的事物;“敬畏”表示爱;“主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事物(AR 81节);“连小的带大的”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程度上敬畏主的人。“敬畏”在此之所以表示爱,是因为凡爱的人也害怕向他所爱的人行恶。没有这种敬畏,真正的爱不会被赐予。因此,爱主的人都害怕作恶,因为邪恶违背主,违反祂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而圣言来自祂,因而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它们违背祂的神性本质,即祂愿意拯救所有人,因为祂是救主;但祂无法拯救人,除非人照祂的律法和诫命生活。更重要的是,喜爱邪恶的人也喜欢向主行恶,甚至把祂钉在十字架上。这种欲望从至内在隐藏在一切邪恶中,甚至隐藏在世上那些口头上承认祂的人当中。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不为世人所知,但对天使来说,是众所周知的。
“敬畏神”表示通过做属神的事,不愿做违背神的事来热爱属神的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耶和华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爱祂。(申命记10:12)
又:
你们要跟从耶和华你们的神,敬畏祂,谨守祂的诫命。(申命记13:4)
又: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紧紧依附祂。(申命记10:20; 6:2, 13, 14, 24; 8:6; 17:19; 28:58; 31:12)
又:
谁会赐他们有一颗敬畏我,遵守我诫命的心呢?(申命记5:29)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路指教我,将我的心与敬畏你的名联结起来。(诗篇86:11)
又:
凡敬畏耶和华、行在祂道上的人有福了。(诗篇128:1; 112:1; 耶利米书44:10)
玛拉基书:
我既为父亲,对我的尊敬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对我的敬畏在哪里呢?(玛拉基书1:6; 2:5; 以赛亚书11:2, 3)
耶利米书:
我要赐给他们一心一道,好敬畏我,我要将对我的敬畏放在他们心上,叫他们不离开我。(耶利米书32:39, 40)
诗篇: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诗篇111:1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8:13; 25:3; 29:13; 50:10; 耶利米书33:9; 诗篇22:23; 33:8, 18; 34:7, 9; 55:19; 115:11, 13; 147:11; 启示录14:7; 路加福音1:50)。但对恶人来说,对神的敬畏不是爱,而是对地狱的惧怕。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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