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你的忿怒也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也到了”表他们的毁灭,以及对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之人所施行的最后审判。“你的忿怒”表示最后的审判(340节),因而表示他们的毁灭;主的“忿怒”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觉得好像是主出于忿怒而将其扔进地狱,而事实上,是恶人将自己扔进地狱。这就像是罪犯将他的惩罚归咎于法律,或人将手插到火里,却归咎于燃烧的火,又或撞向一把别人握在手中用来自卫的利剑,被刺穿了,却归咎于这把剑。这就是发生在凡反对主,出于愤怒冲撞那些主所保护之人者身上的情形。从普遍意义上说,受审判的“死人”是指那些死亡离世之人;但从严格意义上说,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审判”就是针对这些人(约翰福音3:18 ;5:24,29)。原因在于,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人被称为“活人”。属灵的生命只在那些靠近主,同时避恶如罪的人身上。
以下经文所说的人就是指那些没有属灵生命的人: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原本仇敌逼迫我的灵魂,使我坐在幽暗之处,如世上的死人。(诗篇143:3)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20)
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2)
“死人”之所以表示这些人,是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死亡;所以,“被杀的”表示那些因属灵的死亡而毁灭的人(321,325节,以及其它地方)。但以下经文中的死人则是指那些死亡离世之人: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书卷所记载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其余的死人没有复活。(启示录20:5)
这是因为,“第一次死”表示属世的死亡,也就是离世;“第二次死”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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