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3.“因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在那里,他们都承认主是独一神,就像祂现在和过去一样。“因你执掌大权”表示神性全能,这神性全能是祂的,并且自永恒就是祂的。“进入这国了”表示天堂和教会现在如以前那样是祂的;祂的“国”在此是指启示录(21-22章)所论述的新天堂和新教会。启示录从头至尾都只论述以前的天堂和教会的状态,以及它们的废除,然后论述新天堂和新教会,以及它们的建立,在新天堂和新教会,人们将承认一位神,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位神就是主。启示录从头到尾都在教导这一点;因为它教导:人子,即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阿尔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昔在、今在和以后永在的,是全能者(AR 522节);最后教导: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将成为羔羊的教会,也就是祂的神性人身的教会,因而同时也是一切事物所源于的神性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让我们欢乐鼓舞,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启示录19:7)
又:
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对我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他将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启示录21:9, 10)
又:
我耶稣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就让他说,来。(启示录22:16, 17)
但以理书:
有权柄、荣耀、国度赐给人子;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祂的国度必不灭亡。(但以理书7:14)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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