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20

520.“天上就有大

520.“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天使们的颂扬,因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它们自起初以来的那样,还因为现在它们成了祂神性人身的国度,因而现在主在这两者方面将统治天堂和教会,直到永远。“有大声音”表示天使们的颂扬;“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表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它们自起初以来的那样,现在它们也是祂神性人身的国度;“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主在其人身和神性这两方面将统治它们。“天上的大声音”表示对主的颂扬,因为祂现在取得大能,这一点从启11:17明显看出来,那里概括地阐述了“这些大声音”。“主”在此是指来自永恒的主,也就是耶和华;“基督”是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 35)。
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也将掌权作王,这一点从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约翰福音: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又:
父赐给子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又: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论到祂的神性人身,主还说:
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14:5-12)
对此,可以补充的是,除非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否则教会必灭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无法在人里面,人也无法在祂里面,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20; 15:4-6; 17:21, 23);这种结合构成教会之人,因而构成教会。
“基督”之所以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基督”就是弥赛亚,而弥赛亚就是被期望降世的神的儿子。基督就是弥赛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1)
约翰福音:
妇人说,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约翰福音4:25)
因为在希伯来语,“弥赛亚”就是“受膏者”,如希腊语中的“基督”一样(译注:希腊语中的“基督”也是受膏者)。弥赛亚就是神的儿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大祭司问祂是不是基督(弥赛亚),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 马可福音22:67; 约翰福音20:31)
约翰福音:
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翰福音11:27)
又:
彼得说,我们相信并承认,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神的儿子:
天使对马利亚说,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5等)
由此明显可知,“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表示什么。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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