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天使们的颂扬,因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它们自起初以来的那样,还因为现在它们成了祂神性人身的国度,因而现在主在这两者方面将统治天堂和教会,直到永远。“有大声音”表示天使们的颂扬;“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表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它们自起初以来的那样,现在它们也是祂神性人身的国度;“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主在其人身和神性这两方面将统治它们。“天上的大声音”表示对主的颂扬,因为祂现在取得大能,这一点从启11:17明显看出来,那里概括地阐述了“这些大声音”。“主”在此是指来自永恒的主,也就是耶和华;“基督”是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 35)。
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也将掌权作王,这一点从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约翰福音: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又:
父赐给子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又: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论到祂的神性人身,主还说:
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14:5-12)
对此,可以补充的是,除非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否则教会必灭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无法在人里面,人也无法在祂里面,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20; 15:4-6; 17:21, 23);这种结合构成教会之人,因而构成教会。
“基督”之所以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基督”就是弥赛亚,而弥赛亚就是被期望降世的神的儿子。基督就是弥赛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1)
约翰福音:
妇人说,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约翰福音4:25)
因为在希伯来语,“弥赛亚”就是“受膏者”,如希腊语中的“基督”一样(译注:希腊语中的“基督”也是受膏者)。弥赛亚就是神的儿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大祭司问祂是不是基督(弥赛亚),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 马可福音22:67; 约翰福音20:31)
约翰福音:
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翰福音11:27)
又:
彼得说,我们相信并承认,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神的儿子:
天使对马利亚说,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5等)
由此明显可知,“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表示什么。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 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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