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掌权,世世无穷”表天使的祝贺,因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起初那样,还因为现在它们成了其神性人身的国度,因而主将在这两方面(即神性和人身)统治天堂和教会,直到永远。“有大声音”表示天使的祝贺;“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表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起初那样,现在它们也成了其神性人身的国度;“祂要掌权,世世无穷”表示主在其人身和神性方面统治它们。“天上的大声音”表示对主的祝贺,因为祂现在取得祂的大能,这一点从17节明显看出来,那里概括了“这些大声音”。“主”在此是指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基督”是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35)。
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主也将掌权,这一点从下面这些话看得很清楚: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论到祂的神性人身,主还说:
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0,38;14:5-12)
对此,需要补充的是,若主的人身不被承认为神性,教会必灭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无法在人里面,人也无法在祂里面,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20; 15:4-6;17:21,23);这种结合便构成教会之人,因而构成教会。
“基督”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基督”就是“弥赛亚”,而“弥赛亚”就是被期望来到世上的神的儿子。“基督”就是“弥赛亚”,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1)
妇人,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约翰福音4:25)
在希伯来语,“弥赛亚”是指“受膏者”,如“基督”在希腊语中的意思。“弥赛亚”就是“神的儿子”,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大祭司问祂是不是基督(即弥赛亚),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马可福音22:67;约翰福音20:31)
你是基督,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翰福音11:27)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承认你是基督和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就神性人身而言,主是神的儿子:
天使对马利亚说,你要怀孕生子;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圣灵要临到你,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35等)
由此明显可知“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表示什么。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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