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掌权,世世无穷”表天使的祝贺,因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起初那样,还因为现在它们成了其神性人身的国度,因而主将在这两方面(即神性和人身)统治天堂和教会,直到永远。“有大声音”表示天使的祝贺;“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表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起初那样,现在它们也成了其神性人身的国度;“祂要掌权,世世无穷”表示主在其人身和神性方面统治它们。“天上的大声音”表示对主的祝贺,因为祂现在取得祂的大能,这一点从17节明显看出来,那里概括了“这些大声音”。“主”在此是指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基督”是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35)。
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主也将掌权,这一点从下面这些话看得很清楚: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论到祂的神性人身,主还说:
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0,38;14:5-12)
对此,需要补充的是,若主的人身不被承认为神性,教会必灭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无法在人里面,人也无法在祂里面,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20; 15:4-6;17:21,23);这种结合便构成教会之人,因而构成教会。
“基督”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基督”就是“弥赛亚”,而“弥赛亚”就是被期望来到世上的神的儿子。“基督”就是“弥赛亚”,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1)
妇人,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约翰福音4:25)
在希伯来语,“弥赛亚”是指“受膏者”,如“基督”在希腊语中的意思。“弥赛亚”就是“神的儿子”,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大祭司问祂是不是基督(即弥赛亚),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马可福音22:67;约翰福音20:31)
你是基督,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翰福音11:27)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承认你是基督和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就神性人身而言,主是神的儿子:
天使对马利亚说,你要怀孕生子;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圣灵要临到你,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35等)
由此明显可知“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表示什么。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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