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天使们的颂扬,因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它们自起初以来的那样,还因为现在它们成了祂神性人身的国度,因而现在主在这两者方面将统治天堂和教会,直到永远。“有大声音”表示天使们的颂扬;“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表示天堂和教会成了主的,如它们自起初以来的那样,现在它们也是祂神性人身的国度;“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主在其人身和神性这两方面将统治它们。“天上的大声音”表示对主的颂扬,因为祂现在取得大能,这一点从启11:17明显看出来,那里概括地阐述了“这些大声音”。“主”在此是指来自永恒的主,也就是耶和华;“基督”是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 35)。
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也将掌权作王,这一点从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约翰福音: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又:
父赐给子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又: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论到祂的神性人身,主还说:
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14:5-12)
对此,可以补充的是,除非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否则教会必灭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无法在人里面,人也无法在祂里面,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20; 15:4-6; 17:21, 23);这种结合构成教会之人,因而构成教会。
“基督”之所以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基督”就是弥赛亚,而弥赛亚就是被期望降世的神的儿子。基督就是弥赛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1)
约翰福音:
妇人说,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约翰福音4:25)
因为在希伯来语,“弥赛亚”就是“受膏者”,如希腊语中的“基督”一样(译注:希腊语中的“基督”也是受膏者)。弥赛亚就是神的儿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大祭司问祂是不是基督(弥赛亚),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 马可福音22:67; 约翰福音20:31)
约翰福音:
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翰福音11:27)
又:
彼得说,我们相信并承认,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神的儿子:
天使对马利亚说,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5等)
由此明显可知,“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表示什么。
19.⑴独一神因存在而名为耶和华,这是因为唯有祂今在,昔在,永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众所周知,“耶和华”的意思是“自有永有”( 'I am' and 'Being')。从创造书或创世记清楚可知,自上古时代神就被如此称呼。在第一章,祂被称为“神”,在第二章及以后续章节,祂被称为“耶和华神”。后来,当亚伯拉罕的后代,从雅各开始,因长期寄居在埃及而忘了神的名时,它重新唤回他们的记忆。对此,我们读到:
摩西问当如何称呼神的名字,神对摩西说:“我是那位自有永有的,因此你要对以色列的子女说:‘那位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你要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纪念,直到万代”。(出埃及记3:13-15)
由于唯独神自有永有,就是耶和华,所以受造宇宙中没有一物不从祂获得其存在;下面将看到这是怎么回事。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以赛亚书44:6;启示录1:8;22:13)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祂自初至终都是独一无二的源头,万物皆出自祂。
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初和终”,是因为“阿拉法”是希腊字母表中第一个字母,“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因此这两个字母表示综合在一起的万物。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使单词发出音来的元音表示与情感或爱相关的某种事物。这就是灵人或天使的言语及其书写系统的起源。不过,这是之前未知的一个秘密:所有天使和灵人所用的语言是一种通用语言,这种语言与世人的语言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逐渐掌握这种语言,因为它是每个人自被造之时所固有的。所以在灵界,人人都能理解其他所有人。我经常被允许倾听这种语言,并将其与世上的语言进行对比,发现无论在哪方面,它都与世上的任何属世语言不同。就其初始元素而言,这种语言不同于它们,也就是说,每句话的每个字母都有其特定含义。正因如此,神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意思是,祂自初至终都是独一无二的源头,万物皆出自祂。不过,关于源于天使的属灵思维的这种语言及其书写系统,可参看《婚姻之爱》(326-329节),以及本书(280, 365.3,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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