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2

52.“从祂口中出来

52.“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通过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对虚假的驱散。圣言经常提到“剑”、“刀”和“长剑”,它们只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真理与虚假并虚假与真理的战争;因此,“战争武器”表示诸如在属灵战争中所用到的那类事物。显然,此处“剑”是指主对虚假的驱散,因为它被看到“从祂口中出来”,从主口中出来就是从圣言出来,因为主用口说这圣言;由于圣言要通过教义来理解,所以“剑”也表示教义。它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因为它能穿透内心和灵魂。

为说明“剑”在此是指主通过圣言对虚假的驱散,我们要引用一些提到剑的经文;耶利米书:

有剑临到巴比伦,并她的首领与智慧人;有剑临到说谎的人,他们就变为愚昧;有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有剑临到她的马匹、战车;有剑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干涸。(耶利米书50:35-38)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是指那些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人;因此,变为愚昧的“说谎的人”,剑所临到的“马匹、战车”,将被抢夺的“宝物”,表示他们教义的虚假。干旱所临到,并且就干涸的“众水”表示真理(可参看AR 50节)。

以西结书:

你要预言说,一把剑,已经磨利擦亮,磨利为要大行杀戮,这剑要一连三次加倍;刺透的剑;大大刺透、刺入内部的剑,好叫跌倒的事加增。(以西结书21:9-20)

此处“剑”也是指教会中真理的荒废。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祂的剑与所有肉体相争,被耶和华刺死的必增多。(以赛亚书66:16)

在此处和圣言的其它部分,那些因虚假而灭亡的人都被称为“被耶和华刺死的人”。耶利米书:

毁坏者来到旷野中一切的高岗上;耶和华的剑,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尽行吞灭。(耶利米书12:12)

耶利米哀歌:

因为旷野的剑,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才得粮食。(耶利米哀歌5:9)

撒迦利亚书: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撒迦利亚书11:17)

临到牧人右眼的“剑”是指他理解的虚假。诗篇:

人子有火着起,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又:

看哪,他们用口喷出;嘴里有剑。(诗篇59:7)

又:

作孽的人磨舌如剑。(诗篇64:3)

其它地方的剑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13:13, 15; 21:14-15; 27:1; 31:7-8; 耶利米书2:30; 5:12; 11:22; 14:13-18; 以西结书7:15; 32:10-12)。

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剑”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耶稣说,祂来并不是给地上带来和平,而是带来剑。(马太福音10:34)

路加福音:

耶稣说,没有钱囊和口袋的,就让他卖衣服买剑。门徒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剑。祂对他们说,够了。(路加福音22:36, 38)

马太福音:

凡动剑的,必死在剑下。(马太福音26:51-52)

论到时代的完结,耶稣说: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所有民族当中,最终耶路撒冷要被践踏。(路加福音21:24)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剑”是指摧毁真理的虚假;“民族”是指邪恶;被践踏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由此明显可知,“从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通过圣言对虚假的驱散。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也是如此:

有一把大剑赐给那骑在红马上的。(启示录6:4)

又: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其余的被骑白马者的剑杀了。(启示录19:15, 21)

“骑白马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在启19:13, 16说得很清楚。在诗篇中也是这个意思: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乘驾真理的话语。你的箭锋利。(诗篇45:3-5)

这些话论及主。另一处:

愿圣民欢乐,愿他们口中的剑在他们手中。(诗篇149:5-6)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的口像利剑。(以赛亚书49:2)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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