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2

52.“从祂口中出来

52.“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主凭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驱散虚假。圣言经常提及“剑”、“刀”和“长剑”,它们无非是指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相反的意义上,则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战争”表属灵的战争,也就是真理攻击虚假和虚假攻击真理的战争;因此“战争武器”就表示诸如属灵战争中所使用的那类事物。显然,此处“剑”表示主驱散虚假,因为是所看到的这剑是“从祂口中出来”的。从主口中出来就是从圣言出来,因为圣言是主亲口说的。由于圣言需藉教义来理解,因此“剑”也表教义。它之所以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因为它能刺透内心和灵魂。
为说明“剑”在此表示主藉圣言驱散虚假,特引用一些提及刀剑的经文:
有刀剑临到巴比伦,她的首领与智慧人;有刀剑临到矜夸的人,他们就成为愚昧;有刀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有刀剑临到她的马匹、战车;有刀剑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必干涸。(耶利米书50:35-38)
这些话是指着巴比伦说的,“巴比伦”表示那些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人,因此成为愚昧的“矜夸的人”和刀剑所临到的马匹并战车,以及被抢夺的“宝物”,就表示其教义的虚假。干旱临到、它们就必干涸的“众水”表示真理(参看50节)。
你要预言说,一把磨利发亮的剑,磨利为要大行杀戮;要第三次使这剑;刺透的剑;大大刺透、刺入内部的剑,好叫跌倒的事加增。(以西结书21:9-20)
此处“剑”也表示教会中真理的荒废。
耶和华用剑向凡有血肉的行判罚,被耶和华刺死的必多。(以赛亚书66:16)
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那些因虚假灭亡的人就被称为“被耶和华刺死的”。
灭命的都来到旷野中一切高岗上;耶和华的剑,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尽行杀灭。(耶利米书12:12)
因为旷野的剑,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才得粮食。(耶利米哀歌5:9)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撒迦利亚书11:17)
临到牧人右眼的“剑”是指他所理解的虚假。
世人性如烈火,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看哪,他们口中喷吐恶言;嘴里有剑。(诗篇59:7)
他们磨舌如剑,发出苦毒的言语。(诗篇64:3)
其它地方的剑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13:13, 15; 21:14-15; 27:1; 31:7-8),耶利米书(2:30; 5:12; 11:22; 14:13-18),以西结书(7:15; 32:10-12)。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以下经文中所说的“剑”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祂来不是把和平,而是把剑带到地上。(马太福音10:34)
耶稣说,没有钱囊和口袋的,卖衣服买剑。门徒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剑。祂对他们说,够了。(路加福音22:36, 38)
凡持剑的,必死在剑下。(马太福音26:51-52)
论到时代的末了,耶稣说: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众民族当中,最后耶路撒冷要被践踏。(路加福音21:24)
“时代的末了”是指教会的末期;“剑”是指毁灭真理的虚假;“众民族”是指众邪恶;被践踏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因此很明显,“从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藉圣言驱散。以下启示录经文所表相同:
又有一把大剑赐给那骑红马的。(启示录6:4)
有利剑从骑白马者的口中出来,祂用这剑击杀列族。其余的被骑白马者的剑杀了。(启示录19:15, 21)
“骑白马者”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这在13和16节经文说得很清楚。诗篇中的“剑”所表相同:
大能者啊,愿你的大腿边佩剑。乘驾真理之道。你的箭锋利。(诗篇45:3-5)
这论及主。另有:
愿圣民高兴,愿他们口中的剑在手里。(诗篇149:5-6)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口如利剑。(以赛亚书49:2)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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