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通过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对虚假的驱散。圣言经常提到“剑”、“刀”和“长剑”,它们只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真理与虚假并虚假与真理的战争;因此,“战争武器”表示诸如在属灵战争中所用到的那类事物。显然,此处“剑”是指主对虚假的驱散,因为它被看到“从祂口中出来”,从主口中出来就是从圣言出来,因为主用口说这圣言;由于圣言要通过教义来理解,所以“剑”也表示教义。它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因为它能穿透内心和灵魂。
为说明“剑”在此是指主通过圣言对虚假的驱散,我们要引用一些提到剑的经文;耶利米书:
有剑临到巴比伦,并她的首领与智慧人;有剑临到说谎的人,他们就变为愚昧;有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有剑临到她的马匹、战车;有剑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干涸。(耶利米书50:35-38)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是指那些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人;因此,变为愚昧的“说谎的人”,剑所临到的“马匹、战车”,将被抢夺的“宝物”,表示他们教义的虚假。干旱所临到,并且就干涸的“众水”表示真理(可参看AR 50节)。
以西结书:
你要预言说,一把剑,已经磨利擦亮,磨利为要大行杀戮,这剑要一连三次加倍;刺透的剑;大大刺透、刺入内部的剑,好叫跌倒的事加增。(以西结书21:9-20)
此处“剑”也是指教会中真理的荒废。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祂的剑与所有肉体相争,被耶和华刺死的必增多。(以赛亚书66:16)
在此处和圣言的其它部分,那些因虚假而灭亡的人都被称为“被耶和华刺死的人”。耶利米书:
毁坏者来到旷野中一切的高岗上;耶和华的剑,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尽行吞灭。(耶利米书12:12)
耶利米哀歌:
因为旷野的剑,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才得粮食。(耶利米哀歌5:9)
撒迦利亚书: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撒迦利亚书11:17)
临到牧人右眼的“剑”是指他理解的虚假。诗篇:
人子有火着起,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又:
看哪,他们用口喷出;嘴里有剑。(诗篇59:7)
又:
作孽的人磨舌如剑。(诗篇64:3)
其它地方的剑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13:13, 15; 21:14-15; 27:1; 31:7-8; 耶利米书2:30; 5:12; 11:22; 14:13-18; 以西结书7:15; 32:10-12)。
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剑”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耶稣说,祂来并不是给地上带来和平,而是带来剑。(马太福音10:34)
路加福音:
耶稣说,没有钱囊和口袋的,就让他卖衣服买剑。门徒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剑。祂对他们说,够了。(路加福音22:36, 38)
马太福音:
凡动剑的,必死在剑下。(马太福音26:51-52)
论到时代的完结,耶稣说: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所有民族当中,最终耶路撒冷要被践踏。(路加福音21:24)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剑”是指摧毁真理的虚假;“民族”是指邪恶;被践踏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由此明显可知,“从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通过圣言对虚假的驱散。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也是如此:
有一把大剑赐给那骑在红马上的。(启示录6:4)
又: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其余的被骑白马者的剑杀了。(启示录19:15, 21)
“骑白马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在启19:13, 16说得很清楚。在诗篇中也是这个意思: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乘驾真理的话语。你的箭锋利。(诗篇45:3-5)
这些话论及主。另一处:
愿圣民欢乐,愿他们口中的剑在他们手中。(诗篇149:5-6)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的口像利剑。(以赛亚书49:2)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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