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启11:13.“正在那个时辰,就有了大地震,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表示那时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个显著的状态变化,他们与天堂猛烈分离,并沉入地狱。“正在那个时辰”表示就在他们看见“两个见证人”上了天,然而却仍留在自己虚假中的那个时间,如前所述(AR 514节);因为“这两个见证人说预言”,也就是教导它们(启11:3),然后被杀,并复活;他们也看见两个见证人上了天,却仍不远离他们的虚假,于是就有大地震发生。类似的事发生在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上,一个涉及主,一个涉及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一点可从每一章后面的难忘事件中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这两个教义就是此处所论述的两个见证人。“地震”表示状态的变化(AR 331节),在此表示他们的毁灭,因为“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第十部分”表示那里的所有人,因为“十”表示大量和所有或一切(AR 101节);“第十部分”或“十分之一”与“十”所表相同,就像“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与“四”所表相同(AR 322节);“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与“三”所表相同(AR 400节)一样。“倒塌”表示沉入地狱,这发生在他们与天堂猛烈分离的时候;因为在灵人界,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城市,在住在其中的人被察罚、教导和警告,却仍留在自己的邪恶和虚假中之后,就会因地震而摇动,一道鸿沟通过地震而裂开,这些城就沉入其中,然后其居民觉得自己似乎在底部,可以说在一片沙漠中,他们一个一个地被送到自己在地狱中的地方。下面我们会看到,这城的情况就是这样(AR 531节)。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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