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15

515.启11:13

515.启11:13.“正在那个时辰,就有了大地震,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表示那时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个显著的状态变化,他们与天堂猛烈分离,并沉入地狱。“正在那个时辰”表示就在他们看见“两个见证人”上了天,然而却仍留在自己虚假中的那个时间,如前所述(AR 514节);因为“这两个见证人说预言”,也就是教导它们(启11:3),然后被杀,并复活;他们也看见两个见证人上了天,却仍不远离他们的虚假,于是就有大地震发生。类似的事发生在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上,一个涉及主,一个涉及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一点可从每一章后面的难忘事件中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这两个教义就是此处所论述的两个见证人。“地震”表示状态的变化(AR 331节),在此表示他们的毁灭,因为“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第十部分”表示那里的所有人,因为“十”表示大量和所有或一切(AR 101节);“第十部分”或“十分之一”与“十”所表相同,就像“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与“四”所表相同(AR 322节);“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与“三”所表相同(AR 400节)一样。“倒塌”表示沉入地狱,这发生在他们与天堂猛烈分离的时候;因为在灵人界,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城市,在住在其中的人被察罚、教导和警告,却仍留在自己的邪恶和虚假中之后,就会因地震而摇动,一道鸿沟通过地震而裂开,这些城就沉入其中,然后其居民觉得自己似乎在底部,可以说在一片沙漠中,他们一个一个地被送到自己在地狱中的地方。下面我们会看到,这城的情况就是这样(AR 531节)


诠释启示录 #1162

1162.启18:1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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