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15

515.启11:13

515.启11:13.“正在那个时辰,就有了大地震,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表示那时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个显著的状态变化,他们与天堂猛烈分离,并沉入地狱。“正在那个时辰”表示就在他们看见“两个见证人”上了天,然而却仍留在自己虚假中的那个时间,如前所述(AR 514节);因为“这两个见证人说预言”,也就是教导它们(启11:3),然后被杀,并复活;他们也看见两个见证人上了天,却仍不远离他们的虚假,于是就有大地震发生。类似的事发生在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上,一个涉及主,一个涉及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一点可从每一章后面的难忘事件中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这两个教义就是此处所论述的两个见证人。“地震”表示状态的变化(AR 331节),在此表示他们的毁灭,因为“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第十部分”表示那里的所有人,因为“十”表示大量和所有或一切(AR 101节);“第十部分”或“十分之一”与“十”所表相同,就像“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与“四”所表相同(AR 322节);“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与“三”所表相同(AR 400节)一样。“倒塌”表示沉入地狱,这发生在他们与天堂猛烈分离的时候;因为在灵人界,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城市,在住在其中的人被察罚、教导和警告,却仍留在自己的邪恶和虚假中之后,就会因地震而摇动,一道鸿沟通过地震而裂开,这些城就沉入其中,然后其居民觉得自己似乎在底部,可以说在一片沙漠中,他们一个一个地被送到自己在地狱中的地方。下面我们会看到,这城的情况就是这样(AR 531节)。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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