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14

514.“他们的仇敌

514.“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听见它们,但仍留在自己的虚假中。“看见两个见证人”表示听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看见来自圣言的对它们的确认;因为他们看见两个见证人“驾着云上了天”,而“云”表示圣言的字义(AR 24, 513节);尽管如此,这些人仍不接受它们,而是继续留在自己的虚假中,这一点从以事实明显看出来:除了“他们看见”外,经上再没有说什么,接下来经上说有了“大地震”,他们在地震中灭亡。“仇敌”是指那些在按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大城”里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可参看AR 501, 502节等)。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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