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0.启11:11.“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表在前教会结束,新教会开始和发展之时,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在那些接受它们的人里面被主复活。“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505节),因而表示自现教会结束到新教会开始,在此表示新教会在这些人(接受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当中的开始和发展,因为现在说的是“两个见证人”,“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神那里的有生命的灵气”表示属灵的生命;“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与属灵生命一致的属世生命,因而表示靠主复活。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生命的灵气”表示人的内在,也就是所谓的“内在人”,就其本身而言,内在人是属灵的,因为是人的灵在思维和意愿,而思维和意愿本身是属灵的。“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人的外在,就是所谓的“外在人”,就其本身而言,外在人是属世的;因为身体言说并行出它的灵所思维和意愿的,说与行是属世的;“脚”表示属世事物(参看49,468节)。
这句话的具体含义是这样解释的:每个被改造的人,首先是内在人被改造,然后是外在人被改造。内在人的改造不仅通过知道和理解人藉以得救的真理和良善,还通过意愿和热爱它们;而外在人的改造则通过言说并行出内在人所意愿和热爱的事,并且这一切进行到什么程度,人就被重生到什么程度。
之前他之所以未重生,是因为之前他的内在不在结果中,只在原因中;原因若不在结果中,就会消散。这就像建在冰上的房子,冰被太阳融化后,这房子便沉到水底;简言之,这就像人没有脚却要站立和行走。内在人或属灵人若不以外在人或属世人为基础,也是如此。这就是“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两个见证人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以及以西结书中类似表述的含义:
耶和华对我说,你要向风发预言,于是我说预言,灵就进入他们,他们就立足站起来。(以西结书37:9,10)
同一先知书:
一个说话的声音对我说,人子啊,立足站起来;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足站起来。(以西结书2:1,2)
又:
我就伏面,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足站起来。(以西结书3:23-24)
这也是主对彼得说这番话的意思:
彼得说,不但洗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耶稣对他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9,10)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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