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10

510.启11:11

510.启11:11.“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表示在前教会结束,就是当新教会正在开始和发展时,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在那些接受它们的人中间靠主活过来。“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AR 505节),因而从现教会的结束到新教会的开始,在此是指对新教会在其中开始和发展的人来说,教会的开始,因为论到“两个见证人”,现在经上说:“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来自神的生命的灵”表示属灵生命;“双脚站起来”表示与属灵生命一致的属世生命,因而表示靠主活过来。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生命的灵”是指人的内在,这内在被称为内在人,内在人就本身而言,是属灵的,因为是人的灵在思考和意愿,而思考和意愿本身是属灵的。“双脚站起来”表示人的外在,这外在被称为外在人,外在人本身是属世的;因为身体将它的灵所思考和意愿的说出来,行出来,说和行是属世的;“脚”表示属世事物(可参看AR 49, 468节)

要解释一下这一切具体是什么意思。凡被改造的人,首先在内在人方面被改造,然后在外在人方面被改造。内在人不是通过仅仅知道和理解使人得救的真理和良善而被改造的,而是通过意愿和热爱它们被改造的;但外在人是通过将内在人所意愿和热爱的说出来、行出来而被改造的,并且外在人如此行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重生。他以前之所以没有重生,是因为以前他的内在不在结果中,只在原因中,除非原因在结果中,否则原因就会消散。

这就像建在冰上的一座房子,当冰被太阳融化时,这房子就会沉到底部;简言之,这就像一个人没有使他可以站立和行走的双脚。如果内在人或属灵人不建立在外在人或属世人的基础上,情况是一样的。这就是“有灵从神那里进入两个见证人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的含义,也是以西结书中类似的话的含义:

耶和华对我说,你要向风发预言,我发预言的时候,灵就进入他们,他们就双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7:9, 10)

同一先知书:

有声音对我说话,说,人子啊,你要双脚站起来;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双脚站起来。(以西结书2:1, 2)

又:

我就伏面,灵就进入我里面,扶我双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23-24)

这也是主对彼得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彼得说,不但洗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耶稣对他说,洗过澡的人,只需洗脚就够了,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诠释启示录 #1173

1173.启18:1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