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启1:16.“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由此而来的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同在的圣言中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当天使在天堂下面时,他们周围可以说会出现大量小星星。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那些活在世上时为自己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或从圣言中获得生活和教义之真理的灵人周围。然而,对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的人来说,这些小星星看起来是固定的;但对那些处于被歪曲的真理的人来说,它们是游荡的。关于这些小星星,以及出现在那里穹苍中的星星,我能讲述许多奇妙的事,但这与本著作无关。由此明显可知,“星”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人子右手拿着七星”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通过圣言唯独来自主。“七”表示一切或所有(可参看AR 10节)。
“星”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要使这地荒废;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以赛亚书13:9–10)
要荒废的“地”是指教会;因这教会被荒废,所以圣言中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没有出现。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诸天遮蔽,使众星昏暗;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地上黑暗”是指教会里的虚假。约珥书:
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11; 3:15)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
启示录: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如同无花果树丢下她未熟的无花果一样。(启示录6:13)
又:
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启示录9:1)
“从天上坠落的众星”不是指星星,而是指将会灭亡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
那龙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启示录12:4)
但以理书:
公山羊将些星宿抛落,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9-11)
因此,在但以理书的下一节,经上还说
它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12)
在以下经文中,“星”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诗篇:
耶和华数点星宿的数目;都按名叫它们。(诗篇147:4)
又:
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48:3)
士师记:
众星从其轨道交战。(士师记5:20)
由此明显可知,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智慧人要发光,如同穹苍的光辉,那使许多人归义的,必如星辰,直到时代的时代。(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使许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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