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1

51.启1:16.“

51.启1:16.“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由此而来的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同在的圣言中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当天使在天堂下面时,他们周围可以说会出现大量小星星。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那些活在世上时为自己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或从圣言中获得生活和教义之真理的灵人周围。然而,对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的人来说,这些小星星看起来是固定的;但对那些处于被歪曲的真理的人来说,它们是游荡的。关于这些小星星,以及出现在那里穹苍中的星星,我能讲述许多奇妙的事,但这与本著作无关。由此明显可知,“星”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人子右手拿着七星”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通过圣言唯独来自主。“七”表示一切或所有(可参看AR 10节)。

“星”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要使这地荒废;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以赛亚书13:9–10)

要荒废的“地”是指教会;因这教会被荒废,所以圣言中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没有出现。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诸天遮蔽,使众星昏暗;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地上黑暗”是指教会里的虚假。约珥书:

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11; 3:15)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

启示录: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如同无花果树丢下她未熟的无花果一样。(启示录6:13)

又:

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启示录9:1)

“从天上坠落的众星”不是指星星,而是指将会灭亡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

那龙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启示录12:4)

但以理书:

公山羊将些星宿抛落,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9-11)

因此,在但以理书的下一节,经上还说

它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12)

在以下经文中,“星”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诗篇:

耶和华数点星宿的数目;都按名叫它们。(诗篇147:4)

又:

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48:3)

士师记:

众星从其轨道交战。(士师记5:20)

由此明显可知,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智慧人要发光,如同穹苍的光辉,那使许多人归义的,必如星辰,直到时代的时代。(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使许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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