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启1:16.“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由此而来的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同在的圣言中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当天使在天堂下面时,他们周围可以说会出现大量小星星。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那些活在世上时为自己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或从圣言中获得生活和教义之真理的灵人周围。然而,对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的人来说,这些小星星看起来是固定的;但对那些处于被歪曲的真理的人来说,它们是游荡的。关于这些小星星,以及出现在那里穹苍中的星星,我能讲述许多奇妙的事,但这与本著作无关。由此明显可知,“星”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人子右手拿着七星”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通过圣言唯独来自主。“七”表示一切或所有(可参看AR 10节)。
“星”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要使这地荒废;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以赛亚书13:9–10)
要荒废的“地”是指教会;因这教会被荒废,所以圣言中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没有出现。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诸天遮蔽,使众星昏暗;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地上黑暗”是指教会里的虚假。约珥书:
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11; 3:15)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
启示录: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如同无花果树丢下她未熟的无花果一样。(启示录6:13)
又:
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启示录9:1)
“从天上坠落的众星”不是指星星,而是指将会灭亡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
那龙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启示录12:4)
但以理书:
公山羊将些星宿抛落,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9-11)
因此,在但以理书的下一节,经上还说
它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12)
在以下经文中,“星”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诗篇:
耶和华数点星宿的数目;都按名叫它们。(诗篇147:4)
又:
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48:3)
士师记:
众星从其轨道交战。(士师记5:20)
由此明显可知,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智慧人要发光,如同穹苍的光辉,那使许多人归义的,必如星辰,直到时代的时代。(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使许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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