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09

509.“因为这两位

509.“因为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一个涉及主和神性人身,一个涉及遵行十诫的生活,反对改革宗教会所接受的两个基本要素,其中一个与三位格的三位一体有关,一个与唯信得救,无需律法作为有关;由于这种对立性,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这两个基本要素遭到蔑视、反感和厌恶。当“两位先知”或“两个见证人”是指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时,当“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处于改革宗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的人时,这就是所表示的,这一点作为一个必然的结果,或不言而喻的结论随之而来;“折磨”表示遭到蔑视、反感和厌恶。


真实的基督教 #49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49.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并说明这两者就是神性本质。接下来我们要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就像太阳的能力和同在通过它的热和光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一样。此外,来自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来自它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由此清楚看出,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属于神性存在,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神性本质。但由于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被理解,因为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即秩序的律法而活动的方式不为人知,所以它们必须按以下要点来解释:
(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
(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
(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创造为神性秩序(译注:或简称神序)的形式。
(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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