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因此在教会里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当中的内心和灵魂的情感之快乐。“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在唯信占上风的教会里的人;“地”表示他们所在的教会(AR 285节);“欢喜快乐”表示拥有内心和灵魂的情感之快乐;内心的情感之快乐属于意愿,灵魂的情感之快乐属于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心和灵魂”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正因如此,经上说“欢喜快乐”,尽管“喜乐”和“高兴”似乎是一回事;然而,这两者里面却有意愿与理解力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中,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所说明的。这就是为何“欢喜快乐”(rejoice and be glad,rejoice或译为欢欣),和“喜乐高兴”(joy and gladness,中文圣经常将这两个词也译为欢喜快乐)经常出现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又: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必止息。(耶利米书7:34; 25:10)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以赛亚书:
你们爱慕耶路撒冷的,要因她快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求你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以赛亚书: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以赛亚书51:3)
路加福音:
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耶利米书:
到那时,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11)
诗篇:
愿一切寻求你的,都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欢喜,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以赛亚书:
因耶路撒冷而快乐,因她喜乐欢欣。(以赛亚书66:10)
517.“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表示圣言的真理被自我之爱歪曲了。这从“星”和“烧着好像一盏灯”的含义清楚可知:“星”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来自圣言的知识的真理和良善(参看AE 72, 402节);“烧着好像一盏灯”是指被自我之爱歪曲,“烧着”论及自我之爱,因为这爱由“火”来表示(参看AE 504c节),“一盏灯”表示圣言、教义和信仰的真理(也可参看AE 274节)。由此可见,“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表示圣言的真理被自我之爱歪曲了。
必须知道,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若研究圣言,都会歪曲圣言的真理。原因在于,一切真理都由主那里从天堂而降,无一来自人的自我;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沉浸于他们的自我,由此获得关于圣言真理的一切思维观念。正因如此,他们歪曲这些真理,不仅在圣言字义上歪曲,还在对其中的真理的理解上歪曲;因为不按话语的真正意义来理解话语,就是歪曲它们。
人的思维有两种状态,当他从主处于对真理的思维时是一种状态,当他从自己处于对真理的思维时是另一种状态。当他从主处于对真理的思维时,他的心智甚至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他从这光获得光照和对真理的正确感知。但当他从自己处于对真理的思维时,他的心智坠入世界之光;这光在属灵事物,或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就是幽暗;人在幽暗中只能看见诸如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火中闪耀出来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本身是反对真理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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