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6.“又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表他们已经诅咒并还会诅咒它们。此处“尸首”表示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如前所述(505节等);“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弃绝它们如被诅咒的那样。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放在坟墓里”或“埋葬”表示复活和生命的继续,因到那时,来自地上、因而尘世和不洁之物归于大地;故“不放进坟墓”或“不埋葬”就表示仍继续留在尘世和不洁之物中,并因此被弃绝如被诅咒的那样。正因如此,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有这样一个条例:那些被认为受了诅咒的人当被扔掉,不得埋葬,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论到他们如此说,他们必死得甚苦,无人哀哭,必不得葬埋;必在地面上像粪土;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3-4)
说谎言的先知必被抛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葬埋。(耶利米书14:16)
到那一天,他们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从坟墓中取出来;这些骸骨不再收殓,不再葬埋,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耶利米书8:1-2)
耶洗别必在田里被狗所吃,无人葬埋。(列王纪下9:10)
惟独你被抛弃,不得入你的坟墓,好像可憎的枝子;又像脚下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9,2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32-33;22:19;7:32-33;19:11-12;列王纪下23:16)。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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