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6.“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他们已经把它们定罪,并将继续把它们定罪,或已经诅咒它们,并将继续诅咒它们。“尸首”在此表示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如前所述(AR 505节等);“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弃绝它们,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放在坟墓里”或“埋葬”表示复活和生命的延续,那时,从地上所取的物质材料,因而那些尘世的,由此而不洁的东西都归于大地;因此,“不放在坟墓里”或“不埋葬”表示继续留在尘世和不洁之物中,因此被弃绝,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正因如此,在以色列人中间的教会(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有这样一个条例:那些被视为受了诅咒或被定罪的人要被赶出去,不得埋葬,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论到他们如此说,他们必死于极重的死症,无人哀哭,不得埋葬;必在地面上像粪土;他们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3-4)
又:
说假预言的先知必被扔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埋葬。(耶利米书14:16)
又:
到那日,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从坟墓中取出来;它们必不再被收殓,不再埋葬,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耶利米书8:1-2)
列王纪:
田里的狗吞吃耶洗别,无人埋葬。(列王纪下9:10)
以赛亚书:
你被抛弃在你的坟墓之外,好像可憎的枝子;又像脚下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9, 2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32-33; 22:19; 7:32-33; 19:11-12; 列王纪下23:16)。
1062.“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表示被那些出于这种宗教说服而处于统治的人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这从“兽的七头”、“七座山”和“女人所坐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兽的七头”是指被亵渎的圣言圣物(对此,参看AE 1040节);“七座山”是指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山”表示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爱之邪恶(可参看AE 405, 510, 850a, 1025节);“七”论及神圣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亵渎之物(AE 1040节);因此,“七座山”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爱之良善,也就是圣言的良善。“女人所坐的”是指出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统治存在的地方。“女人”表示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的宗教说服(可参看AE 1038节);“坐”表示统治,可参看前文(AE 1033, 1038节),关于那女人“坐在众水上”和“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里作出了解释。之所以指的是出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统治,是因为那些统治教会圣物并行使这种统治的人,就是被称为“淫妇”、“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这“女人”所指的人,而不是那些照着这种宗教说服来敬拜,没有统治的人。因为当后者照着教皇的法规生活,承认他是主的代牧,并按照他们的制度遵守敬拜的神圣仪式时,他们与正直的异教徒没什么不同,他们只知道他们的牧师和修道士教导他们的东西是真理、良善,是神圣的;这一点更容易被承认,因为他们不读圣言,有些人不读圣言,是因为圣言从他们那里被拿走了,有些人不读圣言,是因为被说服了,故依靠修道士的嘴或教导,以为只有他们才理解圣言。
但民众当中那些仰望主,只把教皇看作教会领袖,并拥有对真理的某种情感的人虽在巴比伦,却不属巴比伦。因为死后,他们就能从这种宗教说服的虚荣和偶像崇拜中抽身出来,被引导敬拜和崇拜主;他们也通过圣言,或通过那些教导圣言的人从主那里接受真理。因此,最后的审判之后,主就从这些人当中建立了许多社群,也就是如此多的教会(对此,我们会在下文谈到)。至于那女人看上去所坐的“七座山”,人们以为它们就是教皇的座位所在的罗马的七座山。但即便承认所指的是罗马,“七座山”仍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因为圣言处处,或在每个部分上都是属灵的,这是它的属灵之物。“七座山”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也明显看出来,那里说“那兽的七头”也是指“七位王”;“七位王”在灵义上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
(关于第四种亵渎续)
那些完全献身于虔诚的生活,不断虔诚地默想,经常跪下祷告,不断谈论救赎、信和爱,却不躲避欺诈、通奸、仇恨、亵渎和类似东西如同反对神的罪,也不与它们争战的人,就是这种亵渎程度更高的人。因为他们通过心智的不洁玷污了他们嘴口的虔诚,尤其他们放弃世界,过着孤独生活的时候。在这类人当中,有些人犯有更大的亵渎罪;他们就像刚才所描述的那些人,但他们通过推理和错误解释圣言来捍卫自己的恶习,如属于其本性,因而属于其享受或快乐的通奸和淫欲。这些人首先认为自己是安全的,然后认为自己是无可指责的,最后认为自己是圣洁的;因此,他们在圣洁的面纱之下进入污秽,因这污秽既污染了自己,也污染了自己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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