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5.启11:9.“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当所有已经处于并将处于源于唯信的教义虚假和由此产生的生活邪恶,直到现教会结束和新教会开始的人,都听到并将要听到这两个基本要素,即对主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作为时。“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是指所有处于并将要处于源于唯信的教义虚假和由此产生的生活邪恶的改革宗信徒;“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虚假的人(AR 483节);“各支派”表示教会的虚假和邪恶(AR 349节);“各舌头”表示对它们的承认和接受(AR 483节);“各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因此,这四者表示所有已经这样,并将要这样的人,无论集体还是个体,因而表示所有已经在大城里的人,和所有此后像他们一样从世上来到那里的人。“他们的尸首”或这两个见证人的尸首,表示前面所提到的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AR 501节);“有人观看”表示当他们听到并将要听到它们时,因为“观看”论及他们的尸首,“听”论及这两个基本要素;“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也就是说,直到现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将这一切合成一个意思,就能明显看出,“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在灵义上表示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事物。“三天半”之所以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是因为“天”表示状态,数字“三”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半”表示开始;因为“三天半”与“一周”所表相同;一周中的“六天”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第七天”表示神圣之物;因为“三个半”是数字“七”的一半,“七天”构成一周,一个加倍的数字和组成它的除开后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
“三”表示完整,因而直到结束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以赛亚书:
以赛亚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
撒母耳记:
耶和华呼叫撒母耳三次,撒母耳三次跑到以利那里;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
列王纪: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又:
以利亚吩咐他们在燔祭上倒水三次。(列王纪上18:34)
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又:
耶稣对彼得说,彼得会三次否认祂。(马太福音26:34)
约翰福音:
主三次问彼得,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
约拿书:
约拿在鲸鱼的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
马太福音:
耶稣说,这圣殿要拆毁,祂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 约翰福音2:19)
又: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44)
又:
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
此外还有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16:14; 何西阿书6:2; 出埃及记3:18; 10:22-23; 19:1, 11, 15-16, 18; 利未记19:23-25; 民数记19:11至末尾; 31:19-24; 申命记19:2-3; 26:12; 约书亚记1:11; 3:2; 撒母耳记上20:5, 12, 19-20, 35-36, 41; 撒母耳记下24:11-13; 但以理书10:1-3; 马可福音12:2, 4, 6; 路加福音20:12; 13:32, 33)。“七”和“三”一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但“七”论及神圣的事物,“三”论及不神圣的事物。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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