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4.“就是我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不承认,因而一种弃绝的状态。教会有这样一个说法,那些亵渎主的人“把主钉在十字架上”,如那些像犹太人一样否认主是神儿子的人所做的那样。那些否认主的人身是神性的人之所以像犹太人,是因为每个人都视主为一个人,凡视祂的人身就像另一个人的人身之人,都无法思想祂的神性,无论他如何称这神性是自永恒所生的神儿子,并与父的神性同等。当他被听到或读到这一点时,听是听到了,同时却仍不相信,因为他认为主是一个像其他人一样的物质人,保留了肉体的相同属性;由于那时他移除了主的神性,不再关注它,所以他所处的状态与否认它时的状态是一样的,因为他否认主的人身是神的儿子,就像犹太人所做的那样,犹太人为此将主钉在十字架上。然而,经上明确地说,主的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35; 马太福音3:16-17;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教会之人直接靠近父神,许多人还直接靠近圣灵,但几乎没有人直接靠近主。由于犹太人因否认主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而将祂钉在十字架上,所以他们的耶路撒冷也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 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16:46, 48)。主说:
就在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 30)
至于“火和硫磺”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前文(AR 452, 494节)。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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