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2.“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表示两种地狱之爱,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这些爱就存在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敬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所多玛”在灵义上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如稍后所看到的;“埃及”在灵义上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也如稍后所看到的;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两种爱,所以“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这些爱之所以在不承认一位神,不敬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占上风,是因为人就生在这两种爱中,并随着长大而逐渐进入其中,若不靠着神救主,并通过遵行诫命的生活,这些爱无法被除去;它们无法被神救主除去,除非靠近祂;遵行十诫的生活无法被赐下,除非人被祂引导。诚然,它能被赐予,但不是包含任何天堂,因而包含任何教会的生活。只有系生命的那一位才能赐予这样的生活。而主就是那生命(可参看约翰福音1:1, 4; 5:26; 6:33-35; 11:25, 26; 14:6, 19;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是地狱的众爱之首,因而是教会中的一切邪恶和随之而来的一切虚假之首,这一点如今不为人知;这些爱的快乐超过心智的一切愉悦的快乐,也是这一点不为人知的原因,而事实上,按着灵意,它们就是“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这一点可从摩西五经中对所多玛的描述明显看出来:他们想对走进罗得家的天使们施暴;于是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到他们身上(创世记19:1等)。“火”与“硫磺”表示这爱及其欲望。当由这些人形成的城市和社群在最后审判之日被倾覆时,我看到类似的事发生了,他们被扔进地狱。这些爱及其邪恶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在这些地方:以赛亚书1:10; 3:8-9; 13:19; 耶利米书23:14; 49:18; 50:37, 40; 耶利米哀歌4:6; 以西结书16:46-50; 阿摩司书4:11; 西番雅书2:9-10; 申命记29:23; 32:32; 马太福音10:14-15; 11:23; 马可福音6:11; 路加福音10:10-12; 17:28-29)。
这爱由“所多玛”来表示,这一点在世上不为人知;但当你进入灵人界时(这在死后发生),请记住它,并回想一下,你就会完全信服。然而,要知道,既有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有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后一种爱是天堂之爱,而前一种爱是地狱之爱。因此,当一种爱构成头时,另一种爱就构成脚,也就是说,当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构成头时,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源于主的对服务邻舍的爱,起初构成脚,后来构成脚底,最后被踩在脚下。但当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天堂之爱,如前所述,构成头时,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地狱之爱,如前所述,起初构成脚,后来构成脚底,最后被踩在脚下。然而,世人很难区分这两种爱,因为它们的外在形式很相似;不过,它们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区分:天堂之爱存在于那些靠近主,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而地狱之爱则存在于那些不靠近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
609.“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表示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方面的主。这从“创造”、“天,地,海,及其中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创造”不仅指使一个事物存在,还指通过将该事物联结在一起,凭发出的神性维持它而赋予它永恒的存在;因为众天堂凭借被称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的主之神性而存在,并永远存在,也就是持续存在;被天使接受的这神性真理构成天堂。正因如此,当经上提到天时,指的是主,因为天使所在的天堂凭主,也就是凭从祂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因此,这就是此处“创造”所表示的。“创造”当论及教会和教会之人时,表示新造,也就是重生(可参看AE 294节)。“天,地,海,及其中之物”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天,地和海”在此尤表高层和低层天堂,因为在灵界,事物的面貌与自然界的很相似,也就是说,也有山、陆地和海;那里的山是高层天堂,因为这些天堂的天使就住在山上,陆地和海是低层天堂,因为这些天堂的天使住在山下的陆地上,可以说住在海里(参看AE 594d节)。因此,说这些话的天使被看到“踏海踏地”。“地和海,并其中的事物”也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因为教会里既有内层事物,也有外层事物,正如天堂里既有高层事物,也有低层事物,前者对应于后者。“海和地”表示在其外层和内层方面的教会(AE 600节)。根据字义,“天,地,海”是指可见的天,可居的地和可航行的海,“其中的事物”是指鸟、兽和鱼;但这不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约翰看见天使“踏海踏地”时,他“在灵里”;“在灵里”所看到的,不是在自然界看到的,而是在灵界看到的;灵界也有地、海,以及其中的天使和灵人。不过,关于灵界的海的表象和那些在其中的人,可参看前文(AE 3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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