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1.启11:8.“他们的尸首要倒在大城的街道上”表示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被那些从内层处于唯信的教义虚假的人完全弃绝。“两个见证人的尸首”表示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是天地唯一的神的承认和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AR 490节等)。“大城的街道”表示关于唯信称义的教义虚假;“街道”表示虚假,如稍后所看到的;“城”表示教义(AR 194节)。它被称为“大城”,是因为该教义在整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神职人员当中掌权作王,尽管在平信徒当中不是这样。在圣言中,“街”和“路”几乎所表相同,因为街是城中的道路;但“街”仍表示教义的真理或虚假,因为“城”表示教义(AR 194节);“路”表示教会的真理或虚假,因为“地”表示教会(AR 285节)。“街”表示教义的真理或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以赛亚书:
公平转而退后,公义站在远处;真理在街上跌倒,正直不能进入。(以赛亚书59:14)
那鸿书:
战车在街上狂奔,在宽路上奔来奔去。(那鸿书2:4)
士师记:
在雅亿的日子,大道绝迹了,宽路在以色列停止了。(士师记5:6, 7)
耶利米书:
荣耀的城为何被撇弃了呢?因此,她的少年人必仆倒在街上。(耶利米书49:25-26; 50:30)
耶利米哀歌:
那些从前吃美食的,如今在街上被荒废。拿细耳人的面貌比漆黑更黑,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他们追踪我们的脚步,以致我们不能在街上行走。(耶利米哀歌4:5, 8, 14, 18)
西番雅书:
我要剪除列族,他们的角落必荒废,我要使他们的街道荒凉。(西番雅书3:6)
但以理书:
六十二个七之后,正在艰难的时候,耶路撒冷城的街道必重新建造。(但以理书9:25)
启示录:
新耶路撒冷城内的街道是精金,好像透明的玻璃。(启示录21:21)
又:
在城内街道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结十二样果子的树。(启示录22:1, 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5:3; 24:10-11; 51:20; 耶利米书5:1; 6:11; 7:17; 9:21; 11:13; 以西结书16:24, 25, 31; 耶利米书44:9, 17; 耶利米哀歌2:11, 19; 以西结书11:6; 26:11-12; 阿摩司书5:16; 撒迦利亚书8:3-5; 诗篇144:13; 约伯记31:32)。由于“街”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所以他们在街上教导人(撒母耳记下1:20)。经上说:
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在你面前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导过。(路加福音13:26)
因此,假冒为善的人在街道角落里祷告(马太福音6:2, 5);因此,家主命令仆人到街道和宽路上领人来(路加福音14:21)。由于同样的原因,虚假和被歪曲的东西被称为街上的泥土、污物和粪土(以赛亚书5:25; 10:6; 弥迦书7:10; 诗篇18:42)。耶利米书:
说假预言的先知必被扔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埋葬他们。(耶利米书14:16)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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