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01

501.启11:8.

501.启11:8.“他们的尸首要倒在大城的街道上”表示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被那些从内层处于唯信的教义虚假的人完全弃绝。“两个见证人的尸首”表示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是天地唯一的神的承认和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AR 490节等)。“大城的街道”表示关于唯信称义的教义虚假;“街道”表示虚假,如稍后所看到的;“城”表示教义(AR 194节)。它被称为“大城”,是因为该教义在整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神职人员当中掌权作王,尽管在平信徒当中不是这样。在圣言中,“街”和“路”几乎所表相同,因为街是城中的道路;但“街”仍表示教义的真理或虚假,因为“城”表示教义(AR 194节);“路”表示教会的真理或虚假,因为“地”表示教会(AR 285节)。“街”表示教义的真理或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以赛亚书:

公平转而退后,公义站在远处;真理在街上跌倒,正直不能进入。(以赛亚书59:14)

那鸿书:

战车在街上狂奔,在宽路上奔来奔去。(那鸿书2:4)

士师记:

在雅亿的日子,大道绝迹了,宽路在以色列停止了。(士师记5:6, 7)

耶利米书:

荣耀的城为何被撇弃了呢?因此,她的少年人必仆倒在街上。(耶利米书49:25-26; 50:30)

耶利米哀歌:

那些从前吃美食的,如今在街上被荒废。拿细耳人的面貌比漆黑更黑,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他们追踪我们的脚步,以致我们不能在街上行走。(耶利米哀歌4:5, 8, 14, 18)

西番雅书:

我要剪除列族,他们的角落必荒废,我要使他们的街道荒凉。(西番雅书3:6)

但以理书:

六十二个七之后,正在艰难的时候,耶路撒冷城的街道必重新建造。(但以理书9:25)

启示录:

新耶路撒冷城内的街道是精金,好像透明的玻璃。(启示录21:21)

又:

在城内街道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结十二样果子的树。(启示录22:1, 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5:3; 24:10-11; 51:20; 耶利米书5:1; 6:11; 7:17; 9:21; 11:13; 以西结书16:24, 25, 31; 耶利米书44:9, 17; 耶利米哀歌2:11, 19; 以西结书11:6; 26:11-12; 阿摩司书5:16; 撒迦利亚书8:3-5; 诗篇144:13; 约伯记31:32)。由于“街”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所以他们在街上教导人(撒母耳记下1:20)。经上说:

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在你面前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导过。(路加福音13:26)

因此,假冒为善的人在街道角落里祷告(马太福音6:2, 5);因此,家主命令仆人到街道和宽路上领人来(路加福音14:21)。由于同样的原因,虚假和被歪曲的东西被称为街上的泥土、污物和粪土(以赛亚书5:25; 10:6; 弥迦书7:10; 诗篇18:42)。耶利米书:

说假预言的先知必被扔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埋葬他们。(耶利米书14:16)


诠释启示录 #1121

1121.“并不是寡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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