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00

500.“那从深渊里

500.“那从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跟他们交战,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内在的人将反对和攻击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并弃绝它们,只要有能力,还使其他人弃绝它们。“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从深渊里上来,看起来像蝗虫一样的人(启示录9:1-12)。他们就是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内在之人,这一点可见于那里所给出的解释;“交战”表示反对并攻击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如稍后所看到的;“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在自己里面弃绝并根除它们,并且只要有能力,还使其他人也这样做。
那些以唯信教义的内在为原则的人之所以会质疑或攻击并弃绝这两个基本要素,是因为他们已经确认与它们截然相反的两个观念:第一,不要靠近主,而是要靠近父神;第二,遵行十诫的生活不是属灵的生活,只是道德文明的生活,他们确认这一点,免得有人以为他能靠作为得救,而不是唯独靠他们的信得救。所有在院校里将这些信条深深铭刻在脑海里的人以后都不会从中退出。其原因有三个,迄今不为人知:第一个原因是,就其灵而言,他们已经与灵界中的同类联系在一起,那里有许多只以虚假为快乐的撒但,他们根本不能与这些灵人分离,除非弃绝这些虚假。他们也无法弃绝它们,除非他们直接靠近神救主,并开始照着十诫过一种基督徒的生活。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罪的赦免、因而救赎是在信的行为中瞬间被赐下的,后来又在信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通过同样的行为而被圣灵延续、保存和保持存在,与仁爱的行使分离;人们一旦吸收了这些教义之后,就会在神面前轻视罪恶,从而活在自己的污秽中。由于他们知道如何在没有受过教育的人面前通过歪曲圣言,在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诡辩来巧妙证实这些东西,所以此处经上说:“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战胜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喜欢随从自己的倾向,或说放纵地生活,被自己欲望的快乐带走或驱使的人身上。当这些人思想救赎时,他们从心里珍视这些欲望,张开双手拥抱他们的信仰,以为他们通过用信心的语气说出某些话就可以得救,不需要为了神,只需要为了世界而关心自己生活上的事。
第三个原因是,那些年轻时就吸收了被称为“称义奥秘”的唯信内在的人,当后来被晋升为受人尊敬的牧师时,就不在自己里面思想神和天堂,只思想自己和世界,为了名声只保留其信仰的奥秘,以便他们被尊为智者,因其智慧而被认为配得财富的奖赏。这是唯信的结果,因为它里面没有宗教的任何东西。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的第三件难忘的事(AR 484节)。
在圣言中,“战争(wars,或作战、争战等)”表示属灵的战争,属灵的战争就是与真理的争战,是由基于虚假的推理发动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在神全能者的大日,鬼魔的灵出去召集他们去争战。(启示录16:14)
又: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又:
又赐予那龙之兽与圣徒作战。(启示录13:7)
耶利米书:
要使攻击锡安女子的战争成圣,让我们趁中午上去。(耶利米书6:4)
以西结书:
你们没有上去堵住破口,当耶和华的日子,在战争中站立得住。(以西结书13:5)
诗篇:
在撒冷有神的帐幕,在锡安有居所,祂在那里折断弓上的火箭和战争。(诗篇76:2, 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以赛亚书42:13; 诗篇24:8)
又:
到那日,耶和华必成为坐在审判席上者的公平之灵,成为从城门口击退战争者的力量。(以赛亚书28:5, 6)
诗篇:
求你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终日为战争聚集;他们使自己的舌头尖锐如蛇。(诗篇140:1-3)
马太福音: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你们也要听见战争和战争的风声,小心,不要惊慌。(马太福音24:5-7;马可福音13:6-8;路加福音21:8-10)
在但以理书(第10, 11, 12章),北方王和南方王的战争,以及其它战争只表示属灵的战争;此外,其它地方也提到“战争”(如以赛亚书2:3-5; 13:4; 21:14, 15; 31:4; 耶利米书49:25, 26; 何西阿书2:18; 撒迦利亚书10:5; 14:3; 诗篇27:3; 46:8, 9)。
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利未人的事工被称为“服役”,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民数记:
经上吩咐,凡从事服役、在会幕里办事的利未人,都要被数点。(民数记4:23, 35, 39, 43, 47)
利未人的职责是在会幕的事工中服役;但到了五十岁要停止服役的事务,不再办事(民数记8:24, 25)。也可参看前文(AR 447节),那里从圣言证实,“军队”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会的邪恶和虚假。

诠释启示录 #984

984.“就亵渎神之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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