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0.“那从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跟他们交战,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内在的人将反对和攻击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并弃绝它们,只要有能力,还使其他人弃绝它们。“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从深渊里上来,看起来像蝗虫一样的人(启示录9:1-12)。他们就是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内在之人,这一点可见于那里所给出的解释;“交战”表示反对并攻击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如稍后所看到的;“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在自己里面弃绝并根除它们,并且只要有能力,还使其他人也这样做。
那些以唯信教义的内在为原则的人之所以会质疑或攻击并弃绝这两个基本要素,是因为他们已经确认与它们截然相反的两个观念:第一,不要靠近主,而是要靠近父神;第二,遵行十诫的生活不是属灵的生活,只是道德文明的生活,他们确认这一点,免得有人以为他能靠作为得救,而不是唯独靠他们的信得救。所有在院校里将这些信条深深铭刻在脑海里的人以后都不会从中退出。其原因有三个,迄今不为人知:第一个原因是,就其灵而言,他们已经与灵界中的同类联系在一起,那里有许多只以虚假为快乐的撒但,他们根本不能与这些灵人分离,除非弃绝这些虚假。他们也无法弃绝它们,除非他们直接靠近神救主,并开始照着十诫过一种基督徒的生活。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罪的赦免、因而救赎是在信的行为中瞬间被赐下的,后来又在信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通过同样的行为而被圣灵延续、保存和保持存在,与仁爱的行使分离;人们一旦吸收了这些教义之后,就会在神面前轻视罪恶,从而活在自己的污秽中。由于他们知道如何在没有受过教育的人面前通过歪曲圣言,在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诡辩来巧妙证实这些东西,所以此处经上说:“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战胜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喜欢随从自己的倾向,或说放纵地生活,被自己欲望的快乐带走或驱使的人身上。当这些人思想救赎时,他们从心里珍视这些欲望,张开双手拥抱他们的信仰,以为他们通过用信心的语气说出某些话就可以得救,不需要为了神,只需要为了世界而关心自己生活上的事。
第三个原因是,那些年轻时就吸收了被称为“称义奥秘”的唯信内在的人,当后来被晋升为受人尊敬的牧师时,就不在自己里面思想神和天堂,只思想自己和世界,为了名声只保留其信仰的奥秘,以便他们被尊为智者,因其智慧而被认为配得财富的奖赏。这是唯信的结果,因为它里面没有宗教的任何东西。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的第三件难忘的事(AR 484节)。
在圣言中,“战争(wars,或作战、争战等)”表示属灵的战争,属灵的战争就是与真理的争战,是由基于虚假的推理发动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在神全能者的大日,鬼魔的灵出去召集他们去争战。(启示录16:14)
又: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又:
又赐予那龙之兽与圣徒作战。(启示录13:7)
耶利米书:
要使攻击锡安女子的战争成圣,让我们趁中午上去。(耶利米书6:4)
以西结书:
你们没有上去堵住破口,当耶和华的日子,在战争中站立得住。(以西结书13:5)
诗篇:
在撒冷有神的帐幕,在锡安有居所,祂在那里折断弓上的火箭和战争。(诗篇76:2, 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以赛亚书42:13; 诗篇24:8)
又:
到那日,耶和华必成为坐在审判席上者的公平之灵,成为从城门口击退战争者的力量。(以赛亚书28:5, 6)
诗篇:
求你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终日为战争聚集;他们使自己的舌头尖锐如蛇。(诗篇140:1-3)
马太福音: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你们也要听见战争和战争的风声,小心,不要惊慌。(马太福音24:5-7;马可福音13:6-8;路加福音21:8-10)
在但以理书(第10, 11, 12章),北方王和南方王的战争,以及其它战争只表示属灵的战争;此外,其它地方也提到“战争”(如以赛亚书2:3-5; 13:4; 21:14, 15; 31:4; 耶利米书49:25, 26; 何西阿书2:18; 撒迦利亚书10:5; 14:3; 诗篇27:3; 46:8, 9)。
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利未人的事工被称为“服役”,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民数记:
经上吩咐,凡从事服役、在会幕里办事的利未人,都要被数点。(民数记4:23, 35, 39, 43, 47)
利未人的职责是在会幕的事工中服役;但到了五十岁要停止服役的事务,不再办事(民数记8:24, 25)。也可参看前文(AR 447节),那里从圣言证实,“军队”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会的邪恶和虚假。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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