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0.“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表那些陷入唯信教义内在的人会反对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攻击并弃绝它们,而且只要他们有能力,就会使其他人也弃绝它们。“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从无底坑里上来、看似蝗虫的人(启示录9:1-12)。他们就是那些陷入唯信教义的内在之人,这一点可见于那里所给出的解读;接下来将看到,“交战”表示反对并攻击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在自己里面弃绝并根除它们,并且只要他们有能力,还使其他人也这样做。
那些以唯信教义的内在为原则的人之所以会置疑并弃绝这两大基本要素,是因为他们已确认与它们截然相反的两个观念:其一,当靠近的不是主,而是父神;其二,遵行十诫的生活并非属灵的生活,仅仅是道德、文明的生活,他们确认这一点,免得有人相信他能靠行为得救,而不是唯独靠他们的信得救。凡在各院校将这些信条深深印在脑海的人以后都不会从中退出。其原因有三,迄今不为人知:第一原因是,就其灵而言,他们已经将自己引入与其灵界中的同类的联系当中,那里有许多撒旦,他们无非以虚假为乐,若不弃绝这些虚假,他们根本无法脱离它们;这一切只能通过直接靠近神救主,并照十诫开始基督徒的生活而成就。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罪得赦免、因而得救是在信的行为中一瞬间被赐给的,后来在状态或过程中又藉着这信的行为而凭圣灵继续、维持并保持存在,完全撇弃了仁爱的操练;一旦吸收了这些教义,以后就会在神面前轻视罪恶,进而活在自己的污秽中。而且,由于他们知道如何在没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歪曲圣言,在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诡辩来巧妙证实这类事,所以此处经上说“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战胜并杀了这两个见证人”。然而,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喜欢随从自己的意愿,纵情于自己的欲望之人身上。这些人在思想得救时,内心钟爱这些欲望,张开双手拥抱他们的信仰,以为自己凭着以信心的口吻所说出的一些话就能得救,无须为了神,仅仅为了世界来处理自己生活上的事便可。
第三个原因是,他们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吸收了被称为“称义奥秘”的唯信的内在,后来因成长为受人尊敬的牧师,就不思想神与天堂,只思想自己和这个世界,为了自己的名声只保留了其信仰的奥秘,以便他们被尊为智者,并凭其智慧而被认为配得财富的奖赏。这一切都是这信的后果,原因在于,这信里面丝毫没有宗教信仰。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第三则记事(484节)。
在圣言中,“战争(或作战、争战、交战、打仗)”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与真理的争战,是通过源于虚假的推理来发动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鬼魔的灵出去,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他们作战。(启示录16:14)
龙向妇人发怒,去和她其余的种作战,这种就是那遵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那龙之兽得了允许与圣徒争战。(启示录13:7)
向锡安的女子发起圣战,我们可以趁午时上去。(耶利米书6:4)
你们没有上去堵挡破口,在耶和华的日子,在战争中可以站立得住。(以西结书13:5)
在撒冷有神的帐幕,在锡安有居所,祂在那里折断弓上的火箭和争战。(诗篇76:2,3)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以赛亚书42:13;诗篇24:8)
到那日,耶和华作了在位上行审判者公平之灵,并城门口打退战争的力量。(以赛亚书28:5,6)
求你拯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终日聚集要争战;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诗篇140:1-3)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总不要惊慌。(马太福音24:5-7;马可福音13:6-8;路加福音21:8-10)
在但以理书(10,11,12章),北方王和南方王的战争,以及其它战争无非表示属灵的战争;此外还有其它地方所提到的战争(如以赛亚书2:3-5;13:4;21:14,15;31:4;耶利米书49:25,26;何西阿书2:18;撒迦利亚书10:5;14:3;诗篇27:3;46:8,9)。
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利未人的办事(ministry)被称为“任职或服役”(military service),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即经上要求:
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利未人,全都数点。(民数记4:23,35,39,43,47)
利未人的职责(office)是这样:任职在会幕里办事;到了五十岁要停工退任,不再办事(民数记8:24,25)。也可参看447节,那里通过圣言证明“军队”表示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教会的邪恶与虚假。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