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祂的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声音”当来自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节)。“水”表示真理,尤表属世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知识或认知,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地充满耶和华的知识,好像水覆盖海洋一般。(以赛亚书11:9)
同一先知书:
所以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以赛亚书12:3)
又:
那行在公义中,说话正直的,必有粮食赐给他,水可得保全。(以赛亚书33:15-16)
又:
困苦穷乏人寻求水却没有;他们的舌头因口渴而干燥;我要在山坡上开江河,在山谷中间造泉源;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池,使干地变为水泉,好叫他们看见,承认,留意,明白。(以赛亚书41:17-18, 20)
又: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使水涌流在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以赛亚书44:3)
又:
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你必像浇灌的园子,又像水流不绝的水泉。(以赛亚书58:10-11)
耶利米书:
我的百姓做了两件恶事;他们离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不能存水的池子。(耶利米书2:13)
同一先知书:
他们的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他们来到池边,却找不到水,就拿着空器皿回去了。(耶利米书14:3)
又:
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17:13)
又:
他们要哭泣而来,我因哭泣引导他们,我要领他们到正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9)
以西结书:
我必折断粮杖;他们喝水要按制子,惊惶而喝,因自己的罪孽消灭。(以西结书4:16-17; 12:18-19; 以赛亚书51:14)
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他们必飘流,从这海到那海;往来奔跑,要听耶和华的话,却寻不着。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13)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撒迦利亚书14:8)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祂必领我到安静的水边。(诗篇23:1-2)
以赛亚书:
他们必不干渴,祂为他们使水从磐石流出,分裂磐石,水就涌出。(以赛亚书48:21)
诗篇:
神啊,我清晨寻求你,我的灵魂干渴,我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又:
耶和华发出话,祂使风刮起,水便流动。(诗篇147:18)
又:
天上的天和天上的水啊,你们都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48:4)
约翰福音:
耶稣坐在雅各泉旁,对那妇人说,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7-15)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启示录:
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
又:
他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又:
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就让他说,来;口渴的人也要让他来,愿意的,就让他白白取生命的水。(启示录22:17)
在这些经文中,“水”是指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众水的声音”是指圣言中的主的神性真理;在这些地方也是如此;以西结书:
看哪,以色列神的荣耀从东路而来,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声音;地就因祂的荣耀发光。(以西结书43:2)
启示录: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众水的声音。(启示录14:2)
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在水上,耶和华在众水之上。(诗篇29:3)
当人们知道,在圣言中,“水”是指属世人里面的真理时,以色列教会中的洗濯表示什么,以及洗礼表示什么,同样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可能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5)
“从水”表示通过真理,“从灵”表示通过照着它们生活。在下文我们会看到,在反面意义上,“水”表示虚假。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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