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祂的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声音”当来自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节)。“水”表示真理,尤表属世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知识或认知,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地充满耶和华的知识,好像水覆盖海洋一般。(以赛亚书11:9)
同一先知书:
所以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以赛亚书12:3)
又:
那行在公义中,说话正直的,必有粮食赐给他,水可得保全。(以赛亚书33:15-16)
又:
困苦穷乏人寻求水却没有;他们的舌头因口渴而干燥;我要在山坡上开江河,在山谷中间造泉源;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池,使干地变为水泉,好叫他们看见,承认,留意,明白。(以赛亚书41:17-18, 20)
又: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使水涌流在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以赛亚书44:3)
又:
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你必像浇灌的园子,又像水流不绝的水泉。(以赛亚书58:10-11)
耶利米书:
我的百姓做了两件恶事;他们离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不能存水的池子。(耶利米书2:13)
同一先知书:
他们的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他们来到池边,却找不到水,就拿着空器皿回去了。(耶利米书14:3)
又:
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17:13)
又:
他们要哭泣而来,我因哭泣引导他们,我要领他们到正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9)
以西结书:
我必折断粮杖;他们喝水要按制子,惊惶而喝,因自己的罪孽消灭。(以西结书4:16-17; 12:18-19; 以赛亚书51:14)
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他们必飘流,从这海到那海;往来奔跑,要听耶和华的话,却寻不着。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13)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撒迦利亚书14:8)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祂必领我到安静的水边。(诗篇23:1-2)
以赛亚书:
他们必不干渴,祂为他们使水从磐石流出,分裂磐石,水就涌出。(以赛亚书48:21)
诗篇:
神啊,我清晨寻求你,我的灵魂干渴,我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又:
耶和华发出话,祂使风刮起,水便流动。(诗篇147:18)
又:
天上的天和天上的水啊,你们都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48:4)
约翰福音:
耶稣坐在雅各泉旁,对那妇人说,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7-15)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启示录:
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
又:
他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又:
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就让他说,来;口渴的人也要让他来,愿意的,就让他白白取生命的水。(启示录22:17)
在这些经文中,“水”是指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众水的声音”是指圣言中的主的神性真理;在这些地方也是如此;以西结书:
看哪,以色列神的荣耀从东路而来,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声音;地就因祂的荣耀发光。(以西结书43:2)
启示录: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众水的声音。(启示录14:2)
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在水上,耶和华在众水之上。(诗篇29:3)
当人们知道,在圣言中,“水”是指属世人里面的真理时,以色列教会中的洗濯表示什么,以及洗礼表示什么,同样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可能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5)
“从水”表示通过真理,“从灵”表示通过照着它们生活。在下文我们会看到,在反面意义上,“水”表示虚假。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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