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

5.“祂就差遣使者晓

5.“祂就差遣使者晓谕祂的仆人约翰”表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所揭示的事。“祂就差遣使者晓谕”在灵义上表示出于天堂或主通过天堂所揭示的事。因为在圣言中,“使者”(即天使)处处表示天使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这是因为天使离了天堂就无法与人说话,那里有每位天使与全体天使的结合,人人都通过这种团契说话,尽管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在主眼中,天堂好像一个人,其灵魂就是主自己。因此,主通过天堂与人说话,正如人透过他的身体出于灵魂与另一人说话。这一切在与其心智的一切事物及每一个事物的结合中成就,他所说的话就在它们当中。这个奥秘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部分的解释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由此明显可知,“使者”(即天使)表示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使者”(即天使)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表示主,是因为天堂之为天堂,不是因适合天使的事物,而是因主的神性,凭此他们获得爱与智慧,甚至生命。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主自己也被称为“天使或使者”。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天使不是出于自己与约翰说话,而是在天堂中间的主透过他晓谕约翰。
这些话要这样来理解:这些事已揭示给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因为这些人就是“约翰”所指的。主的“十二门徒”或“使徒”是指属于教会的所有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从抽象意义上说,是指教会的一切事物。“彼得”是指所有处于信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信本身;“雅各”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仁本身;“约翰”是指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抽象地说,是指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本身。在福音书的圣言中,这些事物由“约翰”、“雅各”、“彼得”来表示,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22节)这本小书。
由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构成教会,所以教会状态的奥秘通过使徒约翰被揭示出来,它们就包含在他所看到的异象中。在圣言中,凡人名、地名皆表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这在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多有说明。由此可证实,“祂就差遣使者晓谕祂的仆人约翰”在灵义上表示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所揭示的事。因为仁透过信产生善行,而不是仁凭自身,或信凭自身产生善行。

诠释启示录 #84

84.“看哪,我是活

84.“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永生来自祂。这从“我是活着的”和“直到时代的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我是活着的”是指来自永恒,唯独在祂里面的生命来自祂自己(对此,参看AE 82节),但此处“我是活着的”是指其他人里面的生命,在其他人里面的祂的生命就是永生;因为刚刚前面说祂“曾死过”,这句话表示祂被弃绝,因祂没有在信和爱中被接受;故此处“我是活着的”表示祂被那些在祂生命中的人接受,这生命就在与人同在的信和爱中,并且这生命就是永生。“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主的生命是对祂的信和爱之生命,这生命就是永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约翰福音中的经文: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4–16, 36)

又:

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0–11, 14)

“水”是指信之真理(参看AE 71节)。又:

叫凡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40, 63)

主所说的“话”也是信之真理。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26)

又:

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主所赐的“食物”也是信之真理和良善,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食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114, 4459,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8562, 9003)。

之所以说主的生命在与人同在的对祂的信和爱中,是因为信和爱的一切都来自祂,来自祂的东西也是祂自己,因为它是祂发出的神性,这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由于主在其中,并且它就是主自己,所以经上说他们要住在主里面,这表示住在来自祂的对祂的信和爱里面;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10)

由此可知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你们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看见”主是指相信祂(参看AE 14, 25, 37节);“拥有对主的信,或相信主”是指在爱和仁中(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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