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

5.“祂差遣祂的天使

5.“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表示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所揭示的事。“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在灵义上是指从天堂或主通过天堂所揭示的事;因为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处处是指天使天堂,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原因在于,与天堂分离的天使从不与人说话,因为那里有每位天使与所有天使的结合,每位天使都照着共融(communion)说话,尽管这位天使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在主眼里,天堂就像一个人,其灵魂就是主自己。因此,主通过天堂与人说话,正如一个人出于他的灵魂通过他的身体与另一个人说话;这事是在与他心智的每一个和一切部分的结合中做成的,他所说的话就在它们中间。但这个奥秘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圣爱与圣智》(译注:该书全称为《关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天使智慧》)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它。由此明显可知,“天使”表示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天使”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表示主,是因为天堂不是凭适合天使的事物,或天使自己的品质,而是凭主的神性而为天堂,他们的爱和智慧,甚至他们的生命都源于这神性。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主自己也被称为“天使或使者”。由此明显可知,天使不是出于自己与约翰说话,而是在天堂中间的主通过他与约翰说话。

这些话的意思是:这些事已经被揭示给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因为“约翰”就是指这些人。事实上,主的“十二门徒”或“使徒”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属教会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会的一切事物;“彼得”是指所有处于信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信本身;“雅各”是指那些处于仁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仁本身;“约翰”是指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本身。在福音书的圣言中, “约翰”、“雅各”和“彼得”是指这些事物,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2节)这本小著。

由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构成教会,所以关于教会状态的奥秘通过使徒约翰被揭示出来,这些奥秘就包含在他的异象中。在圣言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这一点在也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一书多有说明。由此明显可知,“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在灵义上是指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所揭示的事;因为仁通过信产生良善,单独仁,或单独信都不能产生良善。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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