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8

498.“并且能随时

498.“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的人每当这样做时,并在这样做的程度上会把自己扔进各种邪恶和虚假中。“地”表示教会(AR 285节);“灾殃”表示邪恶和虚假(AR 456节);因此,“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用各种邪恶和虚假来毁坏教会。但要按着理解前一句经文的方式来理解这句经文,即:那些想用灾殃来击打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说,摧毁它们,这是由邪恶通过虚假做到的人,会把自己扔进各种邪恶和虚假中;由于属世意义在变得属灵时,就是如此变化的,所以“随时随意”这句话以同样的方式变成,每当他们如此行,并在如此行的程度上。原因在于,任何人将这两个基本要素摧毁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摧毁圣言的真理;他在何等程度上摧毁圣言的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把自己扔进邪恶和虚假中;因为这两个基本要素是圣言的真理,这可从包含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两本书清楚看出来;一本是《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本是《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个见证人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这句话和圣言中的其它许多话很相似,这些话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如“祂用灾殃击打人”,并且这样做是祂的旨意;然而,这话必须这样来理解:祂不击打任何人,这样做也不是祂的旨意;如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百姓。(撒迦利亚书14:12等)

耶利米书:

我因你的罪孽甚多,曾用仇敌所遭的灾殃、暴君的惩治击打你。(耶利米书30:14)

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也可参看AR 494节)。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