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8

498.启11:6.

498.启11:6.“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凡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素的人会随时并尽可能地把自己丢进各种邪恶与虚假中。 “地”表示教会(285节);“灾殃”表示邪恶与虚假(456节);因此,“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以各种邪恶与虚假来毁坏教会。但理解这句经文的方式和前一句一样,即:那些想用灾殃击打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也就是通过邪恶经由虚假来摧毁它们的人,会把自己丢进各种邪恶与虚假中;并且由于属世意义在变得属灵时就是这样转换的,所以“随时随意”以同样的方式变成这个意思,随时并尽可能这样行。原因在于,人将这两大基本要素毁到什么程度,就将圣言的真理毁到什么程度;将圣言的真理毁到什么程度,就将自己丢进邪恶和虚假中到什么程度;因为这两大基本要素是圣言的真理,这一事实从新耶路撒冷的两大教义很明显地看出来:一个涉及主,另一个涉及出于十诫的生活教义。“两个见证人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这句经文和圣言中的其它许多归因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话很相似,如“祂用灾殃击打人”,并且这是祂的旨意;而事实上,必须这样来理解,祂既不击打人,这也不是祂的旨意。如,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百姓。(撒迦利亚书14:12等)
耶利米书:
我因你的罪孽甚多,曾用仇敌的灾殃、暴君的惩治击打你。(耶利米书30:14)在许多其它地方也是(还可参看494节)。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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